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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八公山区法院开庭审理首例扫黑除恶案件
作者:陈思雅   发布时间:2019-01-24 14:41:23


庭审现场。
  1月21日,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朱振甫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案件。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序幕后,该院审理的第一起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朱振甫于2008年注册成立的淮南市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公司"),该公司主要业务是向个人发放贷款。2012年,张文桃以会计身份招聘至金源公司。2015年以来,朱振甫又先后招聘张怀顺、宋祥、蒋小龙、陈亚泽、曹磊、蔡兆富为其追债。2016年,朱振甫之子朱乔进入金源公司管理日常事务。以朱振甫、朱乔为首的金源公司讨债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逐渐发展演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且有较为严格的要账流程和规定。朱振甫为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决定贷款的发放、指挥、安排组织成员追债。张文桃负责管理公司账务。朱乔负责带领、指挥组织成员催要所放贷款本息。张怀顺、宋祥、蒋小龙、曹磊、蔡兆富、陈亚泽负责以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滋扰、威胁、殴打等方式催要贷款本息。

  朱振甫等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多名被害人工作、生活、生产造成影响,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八公山及周边地区造成恶劣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朱振甫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情节恶劣,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一罪至数罪追究9 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整个庭审持续至22日凌晨历时15小时20分,八公山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综治干部共计50人旁听庭审。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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