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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法院正式启动公证辅助送达
作者:魏杰   发布时间:2019-04-15 14:01:23


当事人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公证服务窗口咨询送达业务副本。
法院司法辅助人员与公证处工作人员核对送达文书。

  4月11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委托公证处送达民商事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工作,首日公证处即接收委托送达案件24件。

  为了化解送达难题,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审判质效,日前,临河区法院创新举措与巴彦淖尔市平安公证处建立长效送达合作机制。

  谈及引入公证参与法院送达业务初衷时,临河区法院党组成员、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副院长王玲介绍,送达是法院在诉讼审判执行环节中最重要的程序,而“送达难”则是制约法院高效开展审执工作的痼疾。近年来,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如何让审判人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已刻不容缓。法院委托公证机构参与送达,既能缩短审理周期,实现案件的快速审结,又能减轻法官工作压力,提升审判效率。同时,这也是法院响应‘提质增效年’推出的重要举措,相信能够取得实效。

  公证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开展公证参与法院送达业务,能弥补法院在送达法律文书工作中的不足,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高效送达不能单打独斗,需要各方及时沟通、紧密协作,我们将法官、司法辅助人员、邮递人员、公证送达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培训对接,充分调动各环节工作人员,确保其发挥最优效用。各个接口工作完善,才能使整个送达流程高效、无缝、畅通。”临河区法院党组成员、分管审判管理工作负责人张立明讲道。

  为了协同各方更好展开工作,送达合作机制启动前,法院组织公证处、邮政部门开展了三方对接会,并对司法辅助人员及送达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案件送达范围、流程、方式以及送达情况的反馈与未能送达情况的处置等内容。合作送达的具体流程为:法院各民商事审判庭将填写好的送达文书移交至公证处,公证处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送达文书后,先由电话组进行电话送达;对于未能电话送达的案件,再将案件转至邮寄组;在以上两种方式均未能送达的情况下,由直接送达组工作人员进行上门送达。这种集约化送达模式,能避免司法资源的分散作业和重复投入。

  临河区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专门设置了公证服务窗口,设专人负责委托送达案件的登记、接收、分发、地址确认等工作。目前,由公证处委派7名工作人员长期驻点,整合邮递送达人员3名、法院工作人员3名进行集约化送达,送达过程全程留痕记录,送达情况及时总结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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