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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法院强化举措推进诉前公证对接
作者:鲁海军 陈子妍   发布时间:2019-05-07 13:27:36


  2018年9月以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依托“无讼村居”创建工作机制,拓展诉调对接至公证领域,通过赋强公证文书法律效力,诉非有效衔接,既减轻了群众解纷成本,又缓解了法官办案压力,100余件纠纷适用公证赋强文书而结案,平均用时仅一天,与进入速裁程序案件平均审限31.25天相比,实现胜诉权益缩短了至少30天,成效显著。

  一是构建诉前公证对接阵地。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专门的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主要向纠纷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和调解建议,并对无纠纷或无诉讼相对人的案件、有调解可能的家事类纠纷案件,在司法审理前进行公证前置处理,根据当事人意愿开展公证调解服务,实现案件有效分流。在该工作室,制定工作流程、明确服务范围等相关制度并上墙,安排诉调对接中心一名专职人员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协助公证员做好诉与非诉案件分流、案件材料移转等工作,跟踪服务,解决诉讼与公证对接中的相关程序性问题。

  二是健全诉前公证对接机制。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诉讼与公证(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细则》,扩大前期试点提供服务金额至20万,明确对该数额以下金融借款纠纷,一律在诉前先行调解,在核实当事人身份,确定争议标的、履行方式、时间等主要内容后,由公证员当场赋强文书,以减少金融借款批量纠纷涌入法院。如洪泽区农商行率先将标的20万以下金融借款纠纷与公证处进行对接,占该行金融借款纠纷总量的近六成,仅有四成的纠纷由法院审理,大大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

  三是强化双向信息互通机制。畅通遗嘱、继承等类型案件快速查询通道,同时授权公证机构可借用法院案件数据库,查询相关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和相关裁判文书,实现案件资源信息共享,保障公证员依法履职。定期召开法院、公证、人民调解诉前公证对接联席会议,通报纠纷风险,分析研判行使,会商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公证对接工作有序健康发展。目前,已经召开联席会议3次,解决扩大公证数额、降低公证费等事项12个,保障了诉前公证对接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推动降费减负服务民生。为确保与诉讼退费等相关工作协调,一方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或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可参照法院诉调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与减免条件收取公证服务费;另一方面对标的额一万元以下案件收费100元,对标的额十万元以下案件,由原有的按标的额区间收费全部变为300元标准,这一收费标准远低于诉讼费用,大大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仅2018年9月至12月,有61件150余人选择了诉前公证这种解纷方式,少交、减免交诉讼费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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