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风云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集中宣判 23人获刑
作者:王丽丽   发布时间:2019-07-04 10:34:08


  7月1日,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对“风云会”恶势力犯罪集团22名被告人和1名非恶势力集团成员进行一审集中宣判,23名被告人中有10名系成年人,其余13名在犯罪时均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5月以来,为首的李峰、钟滔两人与杨培、刘国庆、唐彪、雷书嘉、欧阳治、许斌、张旭、鞠雄辉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人员比较固定。为便于日常管理与联络,首要分子李峰创建了“风云会”微信群,由李峰任群主,其他人员为成员,微信群设置了群里人皆兄弟,遇事发信息,其他人须到场帮忙等多项不成文规定。至案发时止,李峰、钟滔等人共同故意实施了7次聚众斗殴、3次寻衅滋事犯罪。

  法院认为,李峰、钟滔等22人组成的犯罪组织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三次以上的犯罪活动,形成了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法院认为,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李峰、钟滔,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应从重处罚。

  武冈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峰有期徒刑十二年,判处钟滔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其余21人被判处八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23人无一适用缓刑。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9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