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孝昌法院:法网也容情 破解执行难
作者:赵峰 郭嘉华 汪新元   发布时间:2019-07-18 15:07:11


执行现场。

    7月10日15时,记者来到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可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理东却爽约了,“不好意思,刚获得一个被执行人的行踪信息,我要马上赶过去,等我回来再聊。”电话那端的刘理东,语气中带着焦急。

  当他风尘仆仆地返回办公室时,已是2个小时以后,满头大汗、一脸疲惫。“没办法,执行法官人手有限,每人每年要执行200多起案子。”他说。

  近年来,孝昌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趟出了一条新路。

  一份通话记录,难倒七尺男儿

  执行工作,刘理东干了近十几年,聊起执行难的话题,他有一肚子苦水——

  缺乏联动机制,很多相关职能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不配合、不支持,很难掌握被执行人的资金、房产、车辆等信息。“有一次,我想查询一下被执行人的通话记录,可运营商就是不提供。”刘理东急得直拍桌子。

  人员力量不足,技术设备落后,缺乏联动机制,陷入单打独斗……那段日子,“人难找、财难寻”导致孝昌法院执行实际执结率持续走低,连续多年执行实际到位率不足30%,“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案件经常发生。

  2010年,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转到执行局,被执行人东躲西藏、逃避赔偿,而申请人为了治伤已是家徒四壁、债台高筑。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出于好意,自掏腰包500元钱送给申请人,可对方把钱“啪”的一声摔在地上:“少在我面前装模作样,有本事把赔偿款追回来,比什么都强!”

  刘理东说:“没有技术手段、没有配合支持,就算浑身是铁,又能打几个钉子?”

  一场改革风暴,突破执行瓶颈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并很快出台《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

  借此东风,孝昌县人民法院掀起了一场只许胜、不许败的改革风暴——

  提升队伍能力建设,抽调多名业务骨干加入执行局工作,将法警大队调整为执行局长(党组成员)分管,确保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形成联动威慑机制,与公安、检察、金融、工商等20余个职能部门建联动机制,将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评目标体系,形成全社会围猎“老赖”的统一战线;

  构建执行考评机制,明确案件执行期限,对期满未结案件集中审查分析原因,实行换员执行,并纳入执行员执法档案。

  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大大提升了案件执结率。

  2018年,孝昌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媒体状告某公司拖欠广告费一案,最终判决该公司偿还广告费1.2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拒绝履行判决。执行法官最初以“冻结资产”、“拉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等手段试图让对方就范。这些方式反而激起该公司负责人的逆反心理,导致执行期限内仍不履行判决。

  这种情况下,执行局局长陈晓安决定换员执行。经过两次上门沟通和交流,对方负责人坦言:“不是没钱,是对这种‘生硬蛮狠’的执行态度不满。”一周内,1.2万元欠款履行到位。

  孝昌县人民法院院长肖中兴表示,2018年以来,26件长期执行不能的案件顺利解决,10余起涉执信访案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一条双赢之路,法网也能容情

  今年5月27日,孝昌县陡山乡某地,十余台机械设备隆隆作响,将一处养猪场强制拆除。

  该养猪场建于2017年,投资额500余万元,但所占土地为基本农田。建设初期,当地原国土部门曾劝阻,但投资人置若罔闻。2018年建成后,孝昌县原国土资源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下达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但投资人依旧不予理睬。案件被移送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拆除。

  在确认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有效后,孝昌县法院执行局开始与投资人接触。几次交流沟通后,投资人直言:“500多万啊!那是我的命,你们说拆就拆,那就是要我的命!”刘理东表示:“你违规在先,拆是一定的。我们帮你想办法,尽可能减少损失。”在执行局的协调下,2700余头存栏猪仔分布在附近几个养猪场寄养,待出栏销售后,所得收益再支付寄养费用。看到执行法官尽心尽力,投资人最终点头同意——拆!

  该案件也引起省高院的注意,对其评价为“既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又最大程度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一举双赢。”

  在冰冷的法律面前,融入人性化处置,让执行越来越“不难”——

  有的被执行人拖欠数年拒不赔偿,执行法官将其带到申请人家中,看着对方吃糠咽菜的艰苦生活,“老赖”动容了,很快将私家车卖掉还钱;

  有的案件因多种原因确实执行不能,为帮助生活困难群众度过难关,孝昌法院为特困申请执行人申请特困群体司法救助,近3年已对116名特困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36万元。

  孝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蔡传杰表示,执行难是一个社会性问题,一方面要提升执行人员的能力和作风建设,让执法过程既符合法律法规,也要彰显以人为本,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诚信社会、法治社会建设,打破部门或区域藩篱,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9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