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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法院召开“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汇报会
作者:马占   发布时间:2019-08-06 15:03:50


创建活动汇报会现场。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廊坊市“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一乡一庭”及“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开展,8月5日上午,廊坊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一乡一庭”暨“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汇报会。

  会上,各基层法院副院长汇报了本院贯彻落实廊坊市“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工作推进会精神情况。中院信建办对全市法院今年以来一乡一庭系统数据从整体数据情况和各基层法院数据情况进行了分析点评。最后,廊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学光就全市法院“一乡一庭”及“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工作做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崔学光强调,“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各县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廊坊市“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工作推进会精神,在工作中要创新工作举措,加强宣传工作,多角度、全方位推进“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开展。同时,崔学光指出,“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各基层法院要认真梳理好这些问题,上报中院,由中院调解庭整理后上报市委政法委。

  崔学光对一乡一庭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开展“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的思想认识。这项活动是坚持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多元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抓手和主要载体,是深化一乡一庭功能的重要举措;二是要进一步扎实有效落实好“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的各项要求。要高度重视,各基层法院“一把手”要亲自抓,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大胆创新,创出特色工作;三是要注重日常管理,为考核工作打好基础。要建好工作台帐,系统数据和纸制台帐要齐全,要加强和乡镇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四是要查漏补缺,切实做好一乡一庭工作。要从办公环境、人员配备、人员值守、工作台帐、数据录入和操作流程等多方面查找工作不足,补齐缺项;五是要狠抓宣传,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从媒体宣传、网络宣传、自媒体宣传等全方位进行工作宣传,为推进工作向纵深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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