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鄯善县法院鲁克沁法庭一天执结三起案件
作者:阿愫 朱静怡   发布时间:2019-08-23 15:52:14


为执结案件,干警走进田间地头。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力争执结率有所提升,新疆鄯善县人民法院鲁克沁法庭在执行案件中积极探索,针对不同的被执行人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措施。8月22日,该法庭一天执结三起案件。

  这三起执行案件总标的额为81500元,分别为两起买卖合同纠纷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三起案件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为当地村民。针对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低的特点,鲁克沁法庭庭长吾拉音·司马义和两名干警耐心为其明法释理,最终被执行人玉某某同意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应尽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吾拉音随当事人一同赶赴葡萄地,亲自丈量土地,查看葡萄产量,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被执行人玉某某同意用四亩鲜葡萄抵偿30000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玉某某当场给付现金11500元,并约定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剩余的40000元全部付清。申请人木某某对执行过程及结果表示满意,最后与被执行人玉某某握手言和。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9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