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大化法院开展中秋节集中执行活动
作者:闭红霖   发布时间:2019-09-16 14:36:44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执行现场。

  中秋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打击逃避执行的“老赖”,9月14日,广西大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了中秋集中执行活动。

  此次中秋集中执行活动,大化法院执行到位标的55128元,一共执行5个案,顺利执结2个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个案,拘留1人,并对一个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家张贴执行通知书等材料。

  司法威慑促还钱

  被执行人谢某光与申请执行人覃某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判决:被告谢某光尚欠原告覃某寿借款本金25000元及其逾期利息。执行当天,执行法官依法将谢某光拘传至法院后,谢某光迫于法律威慑,当场兑现将执行案款27128元全部履行完毕,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释法明理促和解

  2017年5月,被告韦某飞一施工需要为由向原告租赁徐工230炮机一台,约定月租金为2500元。2017年9月,被告向原告交还租赁的炮机,同时原被告双方对应付的租金进行核算,明确被告已支付部分租金,尚欠租金39159元。同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但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款,被告只归还了2000元,但余下款项被告迟迟未能向原告支付。原告特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韦某飞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蓝某租金37159元及利息。

  行动中,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韦某飞家中,将返乡过节的韦某飞抓了个正着,并将其带回法院,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韦某飞当场履行8000元欠款,剩余欠款于和解限期内还完。

  拒不履行遭拘留

  被告韦某高、唐某萍系夫妻关系。2015年,两被执行人以需要装修房屋缺乏资金为由向原告大化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20000元,但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将借款本息还清,原告故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韦某高、唐某萍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大化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

  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将执行人韦某高拘传至法院,不论法官如何对其进行劝解、调解,韦某高就一个态度“我没钱,爱抓不抓”。执行法官见其冥顽不灵,决定对韦某高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9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