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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法院设立村级法律顾问 多形式开展法治扶贫
作者:刘黎明   发布时间:2019-10-21 15:30:38


  2019年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法治扶贫为切入点,以诉前调解工作中的法院干警包村居工作为抓手,实现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处处有法院干警的身影,积极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多形式开展法律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平安稳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新定位法治扶贫的工作职能,以促进职能转型为突破口,着力满足基层社会的司法新需求,走职能多元化道路。同时,该院以“快速处理、联动化解、办案说法、服务覆盖、精准扶贫”为职能,推动建立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各尽其能的新体系,为精准扶贫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全力助推法治扶贫工作,推进法律服务延伸到村居,该院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官助理、书记员、法官等扩充到法律顾问队伍,用好已有资源。该院还通过法官包村、法庭驻乡镇和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协调乡镇村居等有关部门和村中的乡贤长老共同化解矛盾,参与纠纷的解决,实现案件进入“快车道”的目的,力促纠纷“源头化解,科学提速”。该院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为贫困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专家和法律“110”。

  三是进村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协助修缮村民规约,为基层治理供法律意见。该院通过不定期深入村、社区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召开精准扶贫宣讲会等法治讲座,针对群众最关心的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社会保障、合同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发放扫黑除恶、法律援助等宣传资料,培训“法律明白人”解答法律。

  四是紧紧抓住案件、人员两个关键因素,通过“一乡一法庭”这个平台,改变过去“不告不理”的传统做法,主动发现纠纷、介入纠纷。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模式,建立矛盾纠纷分层化解机制,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完成法制宣传、指导调解、化解纠纷、排除法律风险隐患的作用,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与此同时,该院精准把脉法治扶贫的深层含义,最大程度便民利民,减少贫困群众的奔波之苦,营造浓厚的诚信友善、理性平和、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从而提升社会参与度,筑牢法治扶贫的基础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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