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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超过5500万余元
山东省人大财经委原主任委员刘士合获刑15年
作者:卢金增 葛业锋   发布时间:2019-11-12 16:29:23


庭审现场,被告人刘士合接受审判。
庭审现场。

  在近20年时间里,被告人刘士合利用职务之便,为30个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238次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5500余万元—— 他的贪腐路,总有“学生”相伴。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法院日前依法公开审理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士合(正厅级)涉嫌受贿案。经泰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士合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刘士合受贿所得赃款及受贿房产出售后所得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刘士合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巧合的是,刘士合受审当日,恰逢第35个教师节。而刘士合本人正是从人民教师的岗位上走向仕途。由于理想信念丧失,在登上领导岗位后,他身陷权钱交易的游戏漩涡——在将近20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为30个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非法收受财物累计238次,共折合人民币5589.89万元。 

  教师出身顺利走向仕途 

  1955年2月,刘士合出生在山东省沾化县的一个普通村庄。16岁时,他成为沾化县泊头公社店子村的一名民办教师,两年后,迎来了“跃龙门”的机会,进入山东省北镇师专(现山东滨州师专)英语系英语专业学习。这意味着,毕业后,他就能走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境遇,吃上“国库粮”了。 

  如刘士合所愿,师专毕业后,他在沾化县城第一中学做了11年老师。据该校一位退休老教师回忆,刘士合在学校任教时,工作勤恳、好学上进,即便后来担任教导处副主任、主任后,也一直没有离开过讲台,仍然坚持给学生上英语课。 

  1986年,31岁的刘士合迎来从教师走上仕途的关键转折——被调任沾化县文教局担任副局长。此后,他几乎一两年内调动一次,经历了县文教局副局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副县长等多个职位。1997年,在组织的关心培养下,刘士合离开故土沾化县,来到山东省邹平县任县委副书记,三年后出任县委书记。而谁也没有想到,一帆风顺的人生之路竟会从此转入歧途。 

  第一次贪腐竟然是开口索贿 

  从2000年担任邹平县县委书记到2018年5月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岗位上退休,刘士合的贪腐路走了近20年。随着职务的升迁,他不但没有加倍珍惜组织的培养和厚爱,反而利欲熏心,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收受或直接变相索取贿赂,完全忘却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初心和使命。 

  据刘士合供述,他的第一次贪腐是开口索要的。2001年在刘士合担任邹平县县委书记后不久,某镇党委副书记赵某来到刘士合办公室,在汇报工作时想让刘士合在职务调整上给予关照,刘士合爽快答应了。不久,赵某由镇党委副书记提拔为镇长,之后又被提拔到某街道办事处担任党工委书记。时任该县某镇长的张某看到赵某被提拔,打探其“秘诀”后,也以“汇报工作”的方式向刘士合说出自己的想法。过了不久,张某被提拔为某镇党委书记。 

  两个被提拔的干部心安理得地在岗位上干着,却不想2006年春的一天,刘士合会突然打电话来。他对张某说,有5万块钱的接待费需要他帮助处理一下。张某心领神会,很快就把存有5万元钱的银行卡送到刘士合手上。紧接着,刘士合在省委党校学习期间,又给赵某打电话说,家属调动工作需要活动经费,让赵某给他准备9万块钱。赵某连忙答应,并找战友借了6万元,凑足9万元后,乖乖地把银行卡送到了刘士合手上。 

  据查,在刘士合任职邹平县县委书记的5年时间里,曾为多名乡镇干部在职务调整方面提供帮助,索要或收受钱款合计人民币42万元。 

  甘愿被企业“围猎” 

  刘士合最初在领导岗位上应该说是履职尽责、敢说敢干的。在邹平县县委书记任上时,刘士合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该县每年的GDP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财政收入翻了几番。一个传统的农业县在他的带领下华丽转身为山东经济第一强县。正是在刘士合主政期间,奠定了“邹平模式”的工业基础,使这座县城日后拥有了9家上市公司。于是在邹平,刘士合不但得到了上级的青睐,也收获了群众的认可。 

  跃升式的经济发展让刘士合有些飘飘然,在行使人民赋予的职权的同时,却忘记了党性原则。随着企业在当地的增多,他的贪腐欲望随之膨胀,甘愿成为企业“围猎”对象。 

  刘士合受贿最大的一笔款项为1648.75万元。长达11页的指控书,详尽阐述了刘士合在担任邹平县委书记时,为山东某创业集团公司在企业改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策扶持等方面提供帮助。从2003年9月至2017年9月,时间跨度近15年内,先后9次索取或收受该集团董事长张某平给予的1550万元人民币、10.8万美元、10.2万港元。 

  贪腐的口子一旦打开,无尽的欲望随之而来。2003年底,邹平县出台招商引资政策后,邹平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请刘士合吃饭。其间,刘士合对王某说,他女儿大学毕业后要在北京工作,想在北京买套房子。王某则借机把想在邹平买地的想法告诉了刘士合,刘士合哈哈一笑就答应了。 

  此后,为了报答刘士合,王某亲自陪同刘士合到北京考察房情,最终出资270余万元为其购买了北京某高档小区面积为290平方米的房产1套。王某后以“零地价”得到土地200亩。 

  2007年初,调任菏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后,刘士合又与创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张某平斡旋,帮助王某以3000万元的价格将“白给”的200亩土地和仓库一并转让给了创业集团公司。 

  2009年,刘士合担任菏泽市委副书记、市长一职。当年4月的一天,王某被刘士合约到饭桌上,相互吹捧一番后,刘士合对王某说,感谢为其女儿在北京购买房子,但孩子上班后还没买车,出行很不方便。很懂“生意经”的王某马上点头应下,第二天就赶到北京某4S店购买了一辆价值25万元的小汽车奉上。 

  从2009年至2018年5月退休前,刘士合先后利用担任菏泽市委副书记、市长,莱芜市委书记,东营市委书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企业提供帮助,先后100余次索要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706万元。 

  除上述受贿行为外,刘士合还在以上任职期间,为有关人员在职务调整和帮助安排工作方面提供帮助,先后55次索取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55.78万元。 

  一路贪腐总有“学生”相伴 

  在刘士合职务升迁的道路上,总有一波他曾经教过的学生紧随其后,在其任职的地方经商,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手段谋利。他们让当地企业出资,后期也由当地企业施工建设,而他们只负责从中穿梭,最关键的是让刘士合签字拿下项目,转手赚取大量金钱。这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罗某和丁某。 

  2008年,刘士合的学生罗某响应招商引资政策,找到刘士合称,他打算在菏泽投资煤化工项目。刘士合听后很高兴,立即安排某县领导与其洽谈,让县里尽最大努力给予满足。罗某公司成立后,该县先后拨付1740万元,以扶持资金的名义返回土地出让金。 

  为了感恩刘士合,罗某也是拼了。2011年1月,罗某被刘士合“召见”,说他女儿要结婚,在北京急需买套房子,罗某马上答应,以最快的速度花费688万余元为其女儿购买了一套房产。精明的刘士合为了规避组织的审查,竟用远房亲戚的名义办理了房产证。 

  2012年9月,刘士合女儿在老家办婚礼,罗某得知后立即赶到宾馆送上大礼。 

  2015年5月,罗某陪同刘士合夫妇去苏州旅游,为其支付12万元购买玉雕挂件。 

  在旅游期间,罗某带刘士合去专注于抗衰老的某公司进行治疗,分两次支付医疗费用52.5万元。 

  此后,罗某又在刘士合父亲住院、女儿生孩子期间,多次前去送礼,刘士合每次都欣然接受。 

  2012年9月,刘士合最为“得意”的学生丁某来到刘士合家中,以祝贺刘士合女儿结婚为由,送上2万元礼包,刘士合开心地收下了。随后,丁某向刘士合提出想在莱芜再办一家公司,需要老师帮忙。按照刘士合的安排,莱芜市为丁某的莱芜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了最大限度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在该公司投资金额尚未到达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帮助该公司累计获得了1亿元的资金扶持。 

  为了感谢老师的鼎力扶持,丁某也是不遗余力。从送钱送物到送画送家具送钢琴,只要是刘士合想要的东西,丁某都鞍前马后,俨然就是刘士合的“大管家”。 

  2013年4月的一天,刘士合打电话说他从北京买了幅画,需要100万元,让丁某给他转过去,丁某随即照办。2014年春节前,刘士合让丁某陪他到北京走访,在北京某大酒店,刘士合安排丁某给他准备10万元加油卡,并安排为他的一个姓周的女性朋友购买一架钢琴。2013年,刘士合到东营任职市委书记后,丁某又把公司开到了东营。其间,在刘士合的授意下,东营市经济开发区为其提供了660亩土地,供丁某成立的山东某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无偿使用。2016年,刘士合又帮助丁某从东营某有色金属公司借款1185万元用于支付该公司在东营开发区的土地出让金。 

  来而不往非礼也。刘士合先后18次,从丁某身上索取419万元人民币、8万美元、10万元加油卡、存有人民币5万元的银行卡3张,代为支付的家具、钢琴等,共折合人民币520.19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刘士合接受调查之初,解释说自己是个重感情的人,当初考上师专,乡亲们扶老携幼相送,又念及师生之情,所以会出手帮一下对方。可笑的是,与刘士合关系最紧密、发生权钱交易最多的那几个学生,甚至不是刘士合班上的,只是在那个学校读过书而已。其实,刘士合也心知肚明,只要能送来钱就行,管他是不是自己教过的“亲学生”呢。 

  2019年4月9日,泰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刘士合受贿一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士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请托人财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刘士合有索贿情节,依法应当对其从重处罚。鉴于刘士合归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犯罪事实,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名大部分犯罪事实,系坦白;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线索,有立功表现;部分犯罪系未遂,案发后被告人犯罪所得赃款已全部追缴,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刘士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诉人说案 

  斩断“裙带式腐败”的罪恶链条 

  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检察官 辛轩剑 

  刘士合从一名教师逐步走上领导岗位,除了自身努力外,更离不开党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他本应初心不改、廉洁奉公、许党报国,但由于思想滑坡,无视党纪国法,利欲熏心,在贪欲面前迷失自我,成为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本案比较突出的一点是,刘士合曾经“教过”的学生们也参与到他的贪腐行为中,他们跟随刘士合仕途的变更,利用刘士合的职务便利或从政或经商,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官场上一些所谓的“同乡会”“同学会”甚至“师生会”等,体现出的就是典型的“圈子文化”,表面上看是同乡、同学、师生之谊,实则背后是利益勾兑、权钱交易、权权交易。这种“圈子文化”的存在,让某些地方官场形成了一种任人唯亲的恶性政治生态。乡党、朋党、同学、师生组成利益同盟,共同腐败、共同进退,对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民众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唯有严厉打击,才能斩断“裙带式腐败”的罪恶链条。 

  本案再次发出警示: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唯有正心修身、戒贪止欲,方能不负党恩、行稳致远;唯有“亲”“清”待商,相安两利,方能实现政商良性互动、共促发展;唯有严守规矩、净化朋友圈,方能激浊扬清,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唯有老实做人、清白做官,方能仕途顺畅、功成名就。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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