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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在审判活动中落实普法责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19-12-13 13:33:19


旁听房屋行政强制拆除案件现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12月12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35家自治区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领导同志旁听了一起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房屋行政强制拆除案件。

  庭审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双方进行了调查和辩论。旁听人员通过认真聆听庭审,“零距离”“面对面”地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

  庭审结束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座谈。大家一致认为参加旁听庭审是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今后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旁听庭审活动覆盖面,用直观的感受、深刻的教训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逄锦温在座谈中介绍了全区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他表示,自治区高院将以此次庭审活动为契机,继续在审判活动中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参与推动依法治疆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促进作用,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提升法治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前续在座谈总结中指出:自治区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认识新时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新时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起表率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社会树立对法治的信仰,汇聚起建设法治新疆的强大力量。



来源: 新疆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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