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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恶势力犯罪集团软暴力催贷 7被告人获刑
作者:何艳   发布时间:2020-01-02 09:41:10


  2019年12月27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7被告人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聂亮、张利均犯寻衅滋事罪、犯非法拘禁罪、犯敲诈勒索罪,法院依法判决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其它5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四个月不等。

  2017年5月,为获取高额回报,在被告人聂亮的发起下,被告人聂亮、张利、唐建国、杨焱、蒲梦婷等人共同出资,并纠集唐启召、左代军,以“爱卡贷”的名义开展非法高利放贷活动。

  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期间,当相关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本息时,在被告人聂亮、张利的授意和指使下,上述被告人按事先分工,对多名借款人采取在家门口喷油漆、贴大字报、割水管、跟踪滋扰等“软暴力”方式进行催收,并在催收过程中使用暴力殴打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同时还以上门催收收取“上门费”的名义,故意实施寻衅滋事犯罪7次、非法拘禁犯罪1次、敲诈勒索犯罪4次,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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