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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四步”调解法让农民工过“安薪年”
作者:刘四杰 其曼姑丽·艾山   发布时间:2020-01-17 11:41:22


当事人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欢天喜地大团圆”,这就是辛苦了一年打工在外的农民工兄弟的迫切愿望。为了尽快实现农民工的愿望,让他们尽快拿到劳动报酬,回家过上团圆年,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多种方式为农民工建立快速维权通道。面对新收的一批涉农民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行政审判庭采用“四步法”调解办案,让农民工早日回家、不再忧薪,过一个真正的“安薪年”。

  一个中心,紧紧围绕解决农民工劳动报酬为中心。喀什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针对年前工资类案件呈“井喷”的形势,院党组经研究,安排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明亲自挂帅,带领行政审判庭业务骨干前往莎车县巡回办理60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针对涉案当事人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的特点,张宏明采取“选优配强精兵强将、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制定办案庭审预案”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工讨薪做好组织保障,并带头办理案件,力求彻底解决此次讨薪难,切实保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利益。

  两手准备,为农民工讨薪“保驾护航”。为了让农民工们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张宏明组织合议庭成员提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可能涉及的法律规范,多次组织召开庭前会议,了解案情,要求主审法官认真阅卷、提前与当事人沟通、归纳争议焦点,并制定了庭审调解、当庭宣判两套审判方案,力求以最优质、最高效的方式解决农民工劳动报酬问题,让法律成为农民工的“守护神”,成为农民工的坚实后盾。

  三方发力,为农民工讨薪寻找突破口。经过初步了解,虽然案涉工程各方当事人均未进行结算,彼此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农民工讨薪愿望强烈,但各方均系长期合作,又都有调解意愿。为提高办案效率,主审法官积极组织各方开展庭前调解。面对各方当事人各执己见、僵持不下的局面,法官们采用“摆事实讲证据”“情理法理并用”的方式,对承包方、分包方、农民工开展“背靠背”调解,对农民工打好“亲情牌”,对承包方打好“感情牌”,对分包方打好“友情牌”,通过对各方当事人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努力寻找调解突破口,力求通过调解减少各方诉累,让农民工尽快拿到劳动报酬,妥善化解农民工讨薪矛盾。

  四方满意,让各方过个幸福年。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彼此责任的基础上,经过为期三天的反复沟通,虽然案件仍有部分争议,但在办案人员的主持下,在农民工劳动报酬金额没有争议的基础上,当事人纷纷表示愿意互谅互让,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最终59件案件近400万元的农民工劳动报酬,以承包方愿意及时支付工程款,分包方愿意按时分期履行,项目经理愿意做好农民工劳动报酬发放及安抚,农民工同意调解的方式得以圆满解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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