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5·20”:扎赉诺尔区法院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朱冰雁   发布时间:2020-05-21 14:58:52


  5月20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发出了2020年度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立案庭干警与法警共同将这份特殊的“520礼物”送至当事人李某的丈夫王某和李某所在的居委会、派出所。

  5月19日,当事人刘某向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了因遭受家庭暴力的报警回执、医院门诊病历等证据和《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李某诉称,自己与丈夫王某相识于2015年3月,2018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不仅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其丈夫王某还经常因酒后失态而对李某进行殴打。就在李某来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的前一天,王某再次在酒后殴打了李某,导致其眼部淤青。次日王某清醒后,继续威胁殴打李某。

  法院审查认为,王某的行为对当事人李某的人身安全确已构成威胁,李某的申请完全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裁定禁止王某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恐吓、跟踪、接触李某。同时,法院干警告知王某,如有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法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法院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的同时,通知了其所在地派出所和居委会协助执行。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