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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首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示范站正式启用
作者:李广   发布时间:2020-06-02 16:20:21


林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姚村女子法庭示范站揭牌。

  6月1日上午,在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林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站姚村女子法庭示范站”揭牌仪式在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举行,这也标志着林州市首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示范站正式启用。林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和市妇联主席宋君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君芳在讲话中指出,经过前期充分考察调研,市妇联选择将全市首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示范站落户在姚村女子法庭,这是因为市法院近年来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不断创新维权方式,工作成效显著,干部群众称赞,社会广泛认可,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筑了牢固的司法防线。希望今天以姚村女子法庭示范站揭牌启用为契机,引领辐射带动全市更多的示范站尽早创建,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来。

  王健在讲话中对姚村女子法庭提出工作要求,要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对妇女儿童求助和起诉案件要优先立案、审理、裁判、执行;要为妇女儿童提供诉讼便利,特别是要为行动不便的妇女儿童提供上门立案、开庭、调解等特殊司法服务;要对家庭十分困难的孤寡病残或留守的妇女儿童所申请的赡养、扶养等案件给予司法救助;要与市妇联加强沟通联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守护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

  王健和宋君芳共同为“姚村女子法庭示范站”揭牌。姚村法庭庭长高洁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作典型发言。林州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永峰、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艺玲和市妇联、姚村镇相关领导及各人民法庭庭长、姚村镇村妇联干部参加了仪式。

  据悉,林州市人民法院按照“打造特色亮点,争创一流法院”总体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于2019年在姚村镇设立首个“女子法庭”,并成立以王健院长为组长,社会各界人士代表为成员的妇女儿童维权咨询小组。希望充分发挥女法官温柔、心细、亲和的优势,并形成社会联动合力,使她们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中更好地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更专注地关心当事人的情感状况,用耐心、细心、诚心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姚村女子法庭”位于姚村镇镇政府办公楼西边,管辖姚村、任村、石板岩、陵阳四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将该法庭设立为党建工作联系点。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监察局局长何莉、河南省高院院长胡道才、安阳市中院院长曹更生等领导曾先后到法庭调研指导工作。该法庭已经成为林州市法院一张靓丽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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