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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四年后24名购房人成功领取违约金60余万元
作者:侯雯楠   发布时间:2020-06-11 09:45:35


  6月5日上午,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室人头攒动,24名申请执行人在这里领取到了六十余万元的违约款。

  “我们告的是一个开发商,案子判决后,被告没有把钱给我们,前几年我们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查询后发现开发商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开发商外面还有其他债务,原本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威海高区法院竟给我们全部执行到位了。”申请执行人赵某说道。

  赵某等24人先后于2010年间购买了被执行人开发的房屋,合同签订时,被执行人承诺于2011年底交付房屋,到期后,被执行人并未按照约定交付房屋,赵某等24人将被执行人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开发商支付赵某等24人违约金共计69万余元。

  裁决生效后,开发商未履行义务。2016年,赵某等24名申请执行人向威海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丛滋范受理案件后,多次与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沟通交流、释法明理,督促他主动履行义务,但张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丛滋范法官通过网络查询和到开发商处实地走访询问等多种方式,发现开发商已停工歇业,其名下除了银行7万余元冻结存款之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没有提供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线索。针对此种情况,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了,但执行法官丛滋范从未放弃,他定期通过法院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询,一旦发现新的账户,立马进行冻结。随着威海房地产形势转好,被执行人的开发企业逐渐有了起色,常年冻结的银行账户让开发商无法进行资金往来,银行贷款也迟迟审批不下,这可让被执行人一下子坐不住了,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张某告诉法官自己拖欠款项这么多年,并不是故意的,实在是因为企业经营不善,现又面临疫情期间,请求法院理解并延期执行。考虑到疫情期间以及本案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了解案件的情况下,经讨论后,决定让企业尽快步入正轨,继续经营,避免损失的扩大,责令其想办法还债。执行法官的情理交融让张某深受感动,表示尽快恢复经营并积极筹借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被执行人经过多方筹借,将60多万的款项打入法院账户,法院通知24名申请执行人在6月5日前来签字领款。

  申请执行人姜先生说:“感谢丛法官想办法帮我们执行到款项,我们也知道被执行人困难,能拿到这钱,实在是意料之外,我们打心眼里高兴!”

  【法官普法】

  “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是指在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执行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暂时终结案件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结案方式。“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未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院也会在“终本”后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发现财产的,将依职权恢复执行。因此,“终本”并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前,法院执行的脚步永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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