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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寻衅滋事 西林县11人涉恶案件公开审理
作者:凌艳梅   发布时间:2020-07-01 13:41:58


庭审现场。
被告人出庭受审。

  2020年6月30日,广西西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西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坤等11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涉恶一案。该案由西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眺东担任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黄某坤、陆某、岑某林、黄某车、陆某方等人在处理克洋屯与那马屯边界土地纠纷过程中,以土地权属存在争议为由,向上世纪末在克洋屯与那马交界种植林木的木主索取所谓的地租费;组织群众采取恐吓方式阻拦砍木、以挖坑、在道路上设置障碍等方式阻拦拉运木材;被告人陆某、黄某坤、黄某车、陆某方、黄某堂还以运输需经过克洋屯的道路为由向外地木材老板索取所谓的过路费,给他人经济上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坤、陆某、岑某林、黄某车、陆某方等5人以要挟、恐吓的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11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案件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

  为确保庭审安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被告人均穿戴隔离服、手套脚套、护目镜、口罩,参与人员均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对旁听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全部佩戴口罩。

  鉴于该案涉案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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