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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法院开展“亮剑八闽”扫黑除恶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沈丽苓   发布时间:2020-07-14 13:55:23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7月14日上午,在福建高院的统一部署下,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开展“亮剑八闽——扫黑除恶·利刃行动”专项执行行动。建阳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谷国海出席行动现场并作动员讲话。由建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少军带队执行,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见证执行。此次行动进行同步网络直播,吸引了超过53万网民在线观看。

  行动中,区法院共对2件已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的2处标的物进行了执行。

  其中,坐落于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的东峰沙场,是张某、唐某珠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唐某珠非法开采砂石的集中存放地点。该案中张某、唐某珠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5个月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55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涉案砂场的砂石也被区法院依法通过网络拍卖平台以365万元成功卖出。行动中,区法院正式将前述沙石交付给买受人。

  坐落于建阳正达·东阙的房产,系吴某、卢某长等2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吴某名下的房产。该案,吴某、卢某长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吴某等4人还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案件生效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控,依法查封了吴某名下的前述房产。行动中,区法院对该房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评估工作,并将根据后续的评估结果启动拍卖程序。

  据悉,此次行动是区法院积极响应福建高院的号召开展的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执行行动,目的在于落实落深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打财断血”,让“黑财清底”。下一阶段,区法院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专项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加大审判执行力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确保打深打透、除恶务尽;持续加强宣传引导,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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