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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艘环境资源审判业务用船“隆法天平号”试航
作者:张浚瀛 王静 黄晓旭/文 费文彬/图   发布时间:2020-08-17 12:13:57


“隆法天平号”试航仪式现场。
隆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隆法天平号”上调解一起鱼饲料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8月14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隆法天平号”环境资源审判业务用船在万峰湖试航。

  在试航仪式上,隆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光辉致辞并与副院长梁绍山共同为“隆法天平号”揭牌,并宣布试航开始。随着试航仪式号令的发出,“隆法天平号”环境资源审判业务用船扬帆起航,缓缓驶向平静碧绿的万峰湖。该船船长17.65米,总宽4.2米,舱内可容纳20人,排水量25.42吨,航速16千米/小时。

  据了解,隆林法院天生桥法庭辖区天生桥水电站库区库容水面26.4万亩,总库容106.8亿立方米。近年来由于网箱养殖泛滥,严重污染水资源环境,在开展网箱养殖清理、治理万峰湖(天生桥库区)环境过程中产生较多的矛盾纠纷。长期以来,隆林法院法官只能通过租借船只的方式开展上门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成本较高。该业务船只的投入使用,不仅为库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活动,也结束了法官租借船只开展执法办案的历史,为筑牢隆林绿水青山司法保护前沿阵地,推动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迈向新台阶奠定了基础。

  梁光辉表示,“隆法天平号”的投入使用,开启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篇章,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规范、便民的庭审环境,为隆林生态扶贫保驾护航,为建设美丽隆林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后盾。

  当天,隆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隆法天平号”上调解一起鱼饲料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人黄某水向原告李某华赊购鱼饲料,承诺网箱鱼苗长大售出后向经销商李某华给付货款,但是万峰湖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后,黄某水养殖的网箱被拆除,不能一次性偿清其所欠的货款,尚欠原告李某华货款9万多元,导致买卖双方产生合同纠纷。经过隆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农建旺和天生桥司法所所长黄明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握手言和。在“隆法天平号”上,该庭利用信息化系统现场打印出调解笔录给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并现场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实现快速、高效化解矛盾,一次性解决纠纷更便民利民。

  自2018年当地政府开展万峰湖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隆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共审结该类案件113件,调解96件,调解率85%,为库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天生桥司法所所长黄明禄表示,将积极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库区矛盾纠纷,确保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境,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8月13日,百色市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天生桥人民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同时,在金钟山黑颈长尾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大哄豹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也分别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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