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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江州区检察院擦亮党建品牌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作者:黄丽   发布时间:2020-08-20 10:26:38


覃丹薜 摄

  近年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以开展“党建+”为抓手,不断谋求党建发展新突破,引领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开展。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基层检察院”、“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自治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示范岗”、“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崇左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崇左市2017—2018年度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检察业务优秀集体”、“崇左市检察业务优秀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命名为2019年度崇左市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岗”,党支部连续两年获评江州区唯一“五星级党组织”荣誉称号。

  “党建+战疫”助力复工复产复课。江州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先后选派14名干警和16名党员(青年)突击队参加疫情防控执勤长达56天。疫情期间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80多人次,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体发布疫情防控宣传信息190余条。到崇左市中泰产业园区走访10余家民营企业,对接帮助2家民营企业恢复生产,实地了解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企业做到依法防控,有序复工复产。落实落细“一号检察建议”。加强与教育局、公安局等单位沟通联系,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教育局加强师德考核和建立健全从业禁止制度。开展“南疆战疫,法治护航”活动,利用空中课堂等平台对辖区内24所中小学2万多名师生进行法治和防疫宣传,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党建+业务”引领“四大检察”全面发展。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以党建为引领,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开展。近三年来,共批准逮捕409件658人,提起公诉610件853人,纠正漏捕30人,纠正漏诉25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创新设立“两个必须”工作机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的做法得到自治区检察院、崇左市委和崇左市检察院充分肯定,并在崇左市检察机关推广,并获江州区委书记王耀雷批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率从25.86%上升到78.66%,“案-件比”从2.0降到1.06。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简报,获自治区检察院采用。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3件,经审查后向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28件,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向法院起诉1件。江州区政府冯波区长对江州区检察院《关于开展“捍卫国旗与〈国旗法〉尊严”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报告》作了批示。

  “党建+脱贫攻坚”助力脱贫“加速度”。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派出3名驻村工作队员和32名帮扶干警到那隆镇那印村和拾义村开展“结对帮扶”。驻村工作队积极联系各级部门划拨资金,修建村级道路累计20余公里,解决了村民的出行难问题。与其他后盾单位筹集资金10多万元帮助拾义村、那印村改造村委办公场所两处。为那印村、拾义村贫困户申请办理各类产业“以奖代补”资金补贴186户,累计可获产业奖补资金84.2万元。贫困户通过旧房改造、易地搬迁等解决住房问题56户,那印村、拾义村贫困户住房安全稳固率均达100%。拾义村于2019年实现脱贫摘帽。三年来共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4.9万元,其中向精准扶贫户发放救助金6.2万元。如周某蓝、周某钟国家司法救助案,该户为贫困户家庭,通过联合崇左市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加大了救助力度,申请人周某蓝、周某钟共获得救助金4万元。周某某等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2019年度广西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服务脱贫攻坚优秀案例。

  “党建+队伍建设”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坚持“严管理,细关爱”原则,一是严管政治思想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固定党日+”,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党建知识考试,以考促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学习强国积分考核、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赴凭祥法卡山、天等立屯等红色教育实践基地学习等形式学习党建知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二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于过问、干预、插手案件办理及其他重大事项,院领导班子带头填报,共登记重大事项5件,强化自我监督。三是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关爱干警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开展谈心谈话,坚持“五必谈”,院班子成员与干警开展谈心谈话46次。开展驻村工作队员家访慰问活动,认真倾听驻村工作队员家属的诉求,帮助协调解决驻村工作队员工作和生活中面临的一些实际困难。四是重视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干警利用“检答网”进行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专业知识水平。选派3名干警参加崇左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和崇左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陆燕荣获崇左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何永丽获得刑事检察业务笔试优秀奖第二名,李亭静获得崇左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实务能手”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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