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人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粟卫红任平乐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发布时间:2020-09-09 14:02:54


粟卫红同志庄严宣誓。

  9月8日,广西平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经会议表决高票通过,粟卫红同志任平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院长职务。

  会上,粟卫红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她表示今后将不辱使命,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讲政治,立足大局,廉洁从政,认真履行职责,紧密团结班子,公正执法,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推动平乐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在平乐县人大常委主任陶伟文向粟卫红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后,粟卫红同志面向国徽,手抚宪法,庄严宣誓。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0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