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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诉调对接“直通车” 受害方四天拿回赔付款
作者:封佳宝   发布时间:2020-11-09 15:57:41


当事人亲属向法官赠送锦旗。

  11月3日,设在广西南宁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的兴宁区法院“道路交通一体化”巡回法庭出现感人一幕:受害人死者李某的亲属给巡回法庭的法官和调解员送来一幅锦旗,上面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热情调解化纠纷”。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20年5月10日21时50分,李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昆仑大道撞到中央隔离花带后摔倒,李某起身扶车之时,被告李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撞击造成李某当场被碾压身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家人悲痛万分,多方奔走联系李某某和保险公司索要赔偿都没有解决。2020年10月22日,李某家人再次来到南宁市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现场组请求交警帮忙,经热心交警引导,李某家人来到“道路交通一体化”巡回法庭寻求帮助。

  按照诉讼流程,该案从提交材料到审判到进入执行程序至少需要6个月。而在“道路交通一体化”巡回法庭,经法官杨超、特邀调解员刘丽平积极联系事故双方当事人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诉讼判决进行合理预判,终于在2020年10月27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支付李某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家属处理事故误工费共计50余万元。签完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都松了一口气,死者李某的亲属感慨地说:“我们为了这事折腾很久都没有结果,也做好长期诉讼的准备,但是没想到在杨法官、刘调解员的倾心调解让我们那么快就拿到了赔付款。”肇事方李某某也松了一口气说:“我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增加,南宁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为了将该类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提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类的纠纷的办案效率,兴宁区法院立案庭与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开展合作,成立“道路交通一体化”巡回法庭,每周均派遣法官、调解员驻点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进行诉前调解,为发生交通事故的群众答疑解惑,对群众产生纠纷的进行多元化的解决。

  今年以来,该巡回法庭成功调解32起案件,调解率达到95%,部分当事人经“道路交通一体化”巡回法庭调解达成协议后,直接当场履行。给了事故当事人极大的便利,同时大大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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