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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线面结合,构建司法宣传最美蓝图
作者:鲁海军 王逸飞   发布时间:2020-11-10 15:06:01


  以言宣案,以案释法,以法利民,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做好法律政策的传播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打造“大湖天平讲堂”以案释法项目,努力探索建立“点”“线”“面”递进式宣传机制,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洪泽法院在学习强国、江苏法制报、江苏经济报等主流媒体刊载稿件1700余篇。

  点——关键领域的重“点”工作

  “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9月20日上午,洪泽法院依法对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14名被告人集中一审宣判,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微信阅读量达8000余人次,在群众中引起了热烈反响。

  据了解,为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质高量创成“无黑县区”,洪泽法院总结提炼出全市首个“1+4”工作法,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电视台、报社记者来院采访,30余篇新闻报道见诸于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切实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除此之外,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开展“当好八大员·法官进网格”活动,挂钩院领导、法官深入社区、企业、村居进行走访,协助疫情防控。通过“云法庭”在线依法公开审理的全市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被央视13频道、4频道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中,开展涉民生、打财断血等专项集中执行宣传30余次,发表执行宣传稿件800余篇。

  “在法院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上,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洪泽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鲁海军这样认为。

  线——司法为民的群众路“线”

  “以前去法院打官司,水路加上陆路,一来回就得半天多的时间,自从有了这艘船,不用上岸就把问题解决了,真的是实实在在的方便啊。”

  这位渔民口中的“船”,是洪泽法院为及时化解湖区渔船民之间的涉渔纠纷,成立的旅游巡回法庭所配备的“泽法号”。通过定期开展巡回审判、纠纷排查、法制宣讲等,使湖区两万多渔民足不出户、不用离水登岸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今年以来,通过“田间法庭”“水上法庭”“车载法庭”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30余场,把庭审搬进群众中间,当场开庭、现场以案释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2000余名群众受到了法治教育,900名欲起诉至法院的纠纷在诉外得到化解。

  针对群众关心关切关注的与自身权益切身相关的问题,2020年,洪泽法院召开涉妇女儿童、劳动者权益等专题新闻发布会3场,共发布典型案例17个,其中《家庭托管发生侵权纠纷案》、《超市摔伤责任认定》两篇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企业家、农民等不同群体走进法院,了解法院,保障群众知情权。

  “人民关心什么、在乎什么,宣传报道的触角就要伸向哪里,法院宣传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就要放在哪里。”这是洪泽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志安对宣传工作的要求。

  面——司法宣传的全“面”矩阵

  为更好拓宽对外宣传窗口,洪泽法院坚持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互补,线上线下、联动推进,与区融媒体中心、淮安日报社联办大湖天平讲堂以案释法栏目、法官说法电视节目,构筑横到边、纵到底的媒体宣传矩阵,不断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顺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微博、微信确保工作日每日更新,内容原创率超90%,策划、并制作微电影微视频,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和内容。

  紧盯央视案例宣传,深入发掘社会、媒体、群众较为关注的案件,从立案阶段便提前介入,持续跟踪至开庭排期前,确保拍摄进度如期推进,直至拍摄完毕。在《今日说法》等央视法治类专题节目播出典型案例数量及质量均居全市前列。

  不仅发展对外窗口的“硬条件”,更为注重宣传队伍“软实力”建设。

  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法院工作大局中通盘考虑,院党组于每年初制定宣传考核方案,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按照月份排好宣传主题,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进行小策划,各庭室深度参与,联动发力,提炼出抓关键部门、抓关键人头、抓关键节点、抓关键环节的“四抓”工作法。

  “大湖天平讲堂项目,是贯彻‘四力’最直接的体现,深度挖掘以案释法好案例,唱响普法最强音,回应群众司法关切,以看得见、触得着、可感受的形式,让人民群众认识法院、支持法院,传递法院好声音。”洪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亚林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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