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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一男子无证驾驶拖行民警60米被判妨害公务罪
作者:王逸飞   发布时间:2020-11-20 16:15:18


  无证驾驶路遇检查,张某罔顾他人生命安全,强行驾车拖行执勤民警60余米。11月19日下午14:30分,在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第一大法庭,由洪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亚林担任独任审判员,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张某涉嫌妨害公务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因考虑疫情防控需要,此次庭审以远程视频形式进行。

  今年9月,在洪泽高速路口处,淮安市高速交警正像往常一样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当检查到张某所驾驶的轿车时,张某因自知无证驾驶,为躲避可能面临的处罚,竟罔顾已打开车门民警的生命安全,突然猛踩油门发动汽车,试图冲卡逃离,民警在紧急情况下将手臂扒在车窗框上,被张某拖行60余米。车辆被逼停后,张某又试图弃车逃逸,被赶来支援的民警飞扑在地,当场擒获。后经法医鉴定,被拖行民警伤情系轻微伤。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同时被告人张某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暴力袭警等情节,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法庭在综合上述情况后,当庭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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