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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法院:巡回法庭进社区 当庭宣判获点赞
作者:黄译萱    发布时间:2020-12-04 11:45:18


巡回审判现场。

  为了增加群众在房屋买卖中的维权意识,保护房屋买卖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12月3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在白鹿洞街道香雪桥社区开展巡回法庭,审理原告邝某与被告郴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12月1日,原、被告签订了某商品房的认购书,原告向被告支付50000元作为定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转入房款)。2019年12月4日,原告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时,发现商铺与认购时被告出示的平面图严重不符,户型、面积存在较大差异。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内的商铺平面图进行测算,负二层实际面积为40平左右,与之前被告出示的商铺平面图负二层面积59.35平,相差19.35平。原告邝某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无果,遂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购房合同,由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开庭当天,经过承办法官有条不紊的审理,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有序进行了诉辩、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承办法官当庭作出了判决。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苏仙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不仅丰富了群众的法律知识,也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还满足了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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