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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两级法院扎实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唐勇   发布时间:2021-02-18 13:56:45


农民工代表给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为进一步贯彻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人民法院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两级法院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行动推进会,通报两级法院涉民生案件、涉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情况。截至2021年2月7日,两级法院共执行涉民工工资案件484件,执行到位金额3370.12万元。

  案例一:

  莎车县人民法院执行的阿某与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由王某支付阿某工资14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不按照判决支付拖欠阿某的工资,阿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立即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到法院进行协商,然而王某不以为意,拒不到法院进行协商。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王某经常承包工程,有履行能力,拉入“黑名单”将会对王某所做的工程项目带来很多不便,王某一定会主动来法院履行,遂立即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

  两天后,王某欲乘飞机前往一家建筑公司洽谈业务,发现自己无法购买机票,本来即将谈成的合同就这样“黄了”。王某这才意识到不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性,主动来到法院将所欠阿某工资14000元全部付清。

  案例二:

  巴楚县人民法院执行的赵某与张某劳务纠纷一案,赵某在巴楚县某工地从事劳务工作,工程完工后老板张某迟迟不支付劳务报酬,经多次讨要无果,赵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由于涉及农民工工资,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主审法官当庭宣判,判令张某向赵某支付劳务报酬26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张某要求其主动支付欠付劳务报酬,张某却故意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借助巴楚县全民核酸检测契机,通过与卫健委协调调取核酸检测名单,找到被执行人张某租住的一处小区,在执行干警耐心释法并告知其有财产拒不履行,可能构成“拒执罪”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张某在法律高压威慑下,向赵某支付劳务报酬26000元,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终于了结。

  推进会上,喀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明对春节、“两会”期间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要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努力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安定,为推进平安喀什、法治喀什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下一步,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执行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商共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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