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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开工的第一份礼物 乐平法院获当事人赠锦旗
作者:许生才   发布时间:2021-02-18 17:08:23


当事人向法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2月18日(大年初七)上午,春节后开工的第一天,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接渡法庭收获了一份专属“新春礼物”——当事人陈某英女儿赠送的锦旗一面。锦旗上“为民解忧办实事,热情服务暖人心”14个金灿灿的大字,真切地表达了陈某英及其家属对承办法官的感激之情。

  2019年11月,被告鲍某玲驾驶二轮电动车途径乐平礼林镇某路段时,与原告陈某英发生碰撞,造成陈某英受伤而瘫痪在床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乐平市交警大队认定,被告鲍某玲负全部责任。原告陈某英经鉴定为四级伤残,大部分依赖护理,各种经济损失高达100万元以上。

  经查,被告鲍某玲系残疾人,其驾驶的二轮车仅投交强险,除交强险部分赔偿外,尚有90余万元缺口。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亲属及代理人沟通、座谈、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鲍某玲赔偿原告陈某英70万,分十年还清。

  春节前夕,在承办法官的协调努力下,被告鲍某玲的第一笔执行款10万元及保险公司的赔偿款11万余元,合计21万余均履行到位,解了原告陈某英的燃眉之急。这才出现了文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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