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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法院法官龚术伦被表彰为“敬业先进模范”
作者:余朝舞   发布时间:2021-04-29 14:57:29


龚术伦法官。

  4月26日,四川省平武县举办“学党史 悟思想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主题颁奖典礼,平武县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龚术伦被表彰为“敬业先进模范”。

  龚术伦,男,1966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他在平武县人民法院工作已有28年,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纪检组组长、副院长、院党总支书记等,从领导岗位退居二线后仍然坚持在执行局一线办案,用行动谱写着司法为民的乐章。曾获得四川省法院党建宣传报送工作先进个人、绵阳市十佳政法干警、平武县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平武县灾后重建先进个人等荣誉,2015年-2017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在平凡中见伟大,于点滴中显精神”这句话,可以作为龚术伦的写照。这28年里,他是同事眼中出了名的好法官,在法律面前绝对公平,用行动捍卫司法公正;在利益面前绝对理性,务实廉洁的同时一直秉持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用法律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用法律维护社会的公正。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政治素养

  一直以来,他有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政治学习上积极主动,用党新时期的理论武装头脑,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基础,具备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和大局意识,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始终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党员形象;始终将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始终将司法为民作为根本立场。

  历经多岗位锻炼,熟悉基层工作,领导经验丰富

  他于1983年9月参加工作,从事多年基层党政工作,先后任平武县旧堡乡财政员、副乡长、乡长、党委副书记等职。1992年12月到平武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大桥镇人民法庭副庭长、民庭副庭长、政工科副科长、政治处主任、纪检组组长、副院长、院党总支书记。他具有优良的工作作风,勤于思考、注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魄力。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言论与行动相统一。在工作中注重学习,坚持把学习作为扩展自己眼界、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手段,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实现了从基层党政工作到司法审执工作的角色转变。具体的审判工作中,他能够正确运用法律解决纠纷,严格按审限办结案件,做到了“公正与效率”相结合。特别是2017年3月从事法院执行工作以来,正值平武县脱贫摘帽关键时期,双重任务繁重,他以极大的责任心尽心做好每一件事情、尽力办好每一件案件。为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并确保每件案件能够及时执结或结案,他以“白+黑”“5+2”模式,充分利用白天、夜晚、周末休息时间,长期加班未正常休息。他始终以良好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抱着科学的态度和实干的精神,兢兢业业、踏实认真。针对新时期对法官的要求,积极创新工作,使法律的公正精神多途径、多方式的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实现,不满足于程序上的结案,而始终致力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他宽容大度,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热情、诚恳、友善。在不同的工作岗位都能很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时的关系,始终坚持原则。

  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善做群众工作

  他在思想作风上坚持唯物论,反对伪科学,极力克服形而上学,不断净化思想,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工作作风上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办事,自重、自省、自警,坚持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筑牢防腐拒变的坚固防线,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凡违法违纪、超出原则、触碰底线的事一律不做,主动抵制不正之风,做廉洁勤政的表率,做到了一身正气,公正无私,正确看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他在多年的基层党政工作经历中,积累了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同时对人民群众又有一份深厚的真感情,不论是从事审执工作还是精准扶贫工作,都真正做到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诚心诚意为群众着想,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他常说,作为一名法官,要恪守法律,作为一名执行法官,要坚决捍卫法律,不让法律文书成为一张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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