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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法院:异地执行终结案 申请人千里送锦旗
作者:辛青   发布时间:2021-05-20 14:09:07


    “终于见到您了,为我们的案子费心了,感谢莱州法院,感谢您!”5月18日上午,不远千里从江苏赶到山东莱州,第一次见到案件承办人宋长春,77岁的申请执行人安某某又激动又感激,“这么多年了,我们一家终于拿到这部分钱了。”提起8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事故,痛失爱子的安某某悲从中来。

  安某某是安徽人,儿子安某建是一名货车司机,儿媳张某某是一名家庭妇女,两人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为了幸福美满的小家庭,安某建经常开长途车送货。2013年9月的一天晚上,安某建照常开着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去送货,沿306省道行驶时,与对行的王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后又与姜某停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碰撞,致三车损坏,安某建当场死亡。经莱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未右侧通行、未保持安全间距、超载、未按规定检验,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姜某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占用对面车道,超载,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安某建的母亲、妻子、儿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姜某一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已赔偿13万余元。王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未年检、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车辆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朱某某所有,法院判决王某、朱某某赔偿安某建的母亲、妻子、儿女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朱某某迟迟不履行义务。2017年,安某建的家人申请了强制执行。经过前期财产查控,除了2万元银行存款外,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的一辆车也查不到下落。被执行人王某是菏泽人,刚服刑出狱不久,本就是农民的他,上有老下有小,负担很重。因为他的入狱,家中负债累累,他只得尽力打工还债,对于履行义务他有心无力。而另一名被执行人朱某某则销声匿迹。上限高、上失信、做工作……执行员宋长春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但案件却始终没有任何进展。

  拨云见日,2021年5月的一天,执行员宋长春掌握了被执行人朱某某正在菏泽某地的线索,不容拖延,他与另一名执行干警带着拘留手续连夜赶到菏泽。在见到了朱某某与王某后,宋长春又继续做被执行人工作。最终,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二人凑齐14万元,交上了剩余的执行款。

  “公正为民 执法如山”,当天,来领取执行款的安某建家人把这面印有八个烫金大字的锦旗郑重地交到执行干警手上。一面锦旗代表着群众的认可和肯定,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莱州法院干警永不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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