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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家门口的“微法庭”
作者:于倩倩   发布时间:2021-08-11 14:29:08


“田庄微法庭”调解纠纷现场。

  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方便群众诉讼,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近斯,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在未设立法庭的镇街以及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领域创建“微法庭”,通过推动法院力量前移,聚合诉源治理合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田庄微法庭”是平度法院设立在田庄镇的一处微法庭,也是山东省第一家镇街层面的微法庭。田庄微法庭坐落在田庄镇便民服务中心,位于明村法庭服务辖区内。微法庭占地面积仅约40平方米,设有一处调解室,一处办公室。

  微法庭面积虽小,但在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自2021年6月22日启动至8月初,田庄微法庭共计组织巡回审判14次,调解纠纷11起,接待来访群众30余人次。

  多方联动,合力解纷促和谐

  在田庄镇党委、政府支持下,田庄微法庭由明村法庭、田庄镇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以及相应值班律师共同维护运转。镇信访办主任即法院特邀调解员栾梅文常驻微法庭,负责日常接待来访群众,受理及化解纠纷,其他部门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明村法庭全程参与指导调解工作。

  6月29日上午,田庄微法庭就地处置两起矛盾纠纷,分别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相邻采光、日照纠纷。在社区法官及田庄信访办主任栾梅文的释法明理下,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当事人自愿撤回起诉。在调解相邻采光、日照纠纷过程中,塔尔埠村村书记矫伟田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中,与社区法官及特邀调解员、值班律师等人员共同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经实地调查和现场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

  方便群众,巡回审判定纷争

  为方便群众诉讼,明村法庭将双方当事人属于田庄镇辖区的案件,均安排至田庄微法庭巡回审判,既让当事人“少跑腿”,在家门口就能开庭,也方便了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等人员参与纠纷化解。

  原告郑某与傅某均系田庄镇某村村民,二人耕种的土地相邻。2020年10月份,二人因耕地面积问题产生矛盾,并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2021年6月份,郑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傅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1.4万元。傅某提起反诉,要求郑某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2万元。

  因该案原、被告双方均系田庄镇居民,明村法庭法官决定到田庄微法庭巡回审判。庭审中,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联合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轮调解,但均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该案以判决方式对双方当事人的过错以及损失赔偿情况进行了认定,双方对判决结果无异议,均未提起上诉。

  下一步,平度法院将继续以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为重要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中的独特优势,推进人民法庭工作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弘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和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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