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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法院跨省联动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1-08-12 16:24:10


    为逃避法院执行,一男子试图采取转移名下银行存款方式蒙混过关。最终,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跨省联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冻结了涉案账户,及时控制了被执行人财产。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符某某与王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某向符某某返还租金及押金16500元,支付经营损失补偿款及装饰装修补偿款131020.4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符某某无奈之下向鼎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通过执行系统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由于查封的财产暂时无处置价值,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后经法官仔细核对与清点,发现王某某近期将70余万元房屋拆迁款转入其妻账户,试图采取转移财产手段逃避执行。由于王某某妻子账户为外地账户,法官当机立断,委托其妻银行账户所在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协助冻结涉案账户,并对王某某在佛山的车辆进行了查封。最终,在两地法院联动下,王某某妻子银行账户存款154630元(包含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成功扣划,该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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