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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法院:18天执行到位人身伤害赔偿款50万
作者:谢青 彭紫薇    发布时间:2021-08-27 15:04:00


  “感谢吉首法院法官,只用了18天就为我追回了50万元的赔偿款。”8月23日上午11点,申请人向某在领到50万赔偿款后,为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送上了致谢锦旗。

  申请人向某在给工地送砂石途中,被滚落的石头砸中,左手臂高度截肢,全家失去经济来源。2021年8月2日,向某就与雷某、吉首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为保障申请人尽快回到正常生活轨道,执行法官迅速对两名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得知两名被执行人虽无银行存款,但是有一笔被古丈法院冻结了的发包方尚未拨付的工程款。在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几经周转找到该发包方的负责人,向其告知了本案申请人的特殊情况,并就工程款的拨付金额及拨付日期进行了沟通。在确定古丈法院在执行完毕之后,此笔工程款尚有余款能够执行,执行法官再次与被执行人吉首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希望尽快将此50万元赔偿到位,保障申请人及其家人正常生活。经过执行法官和多方努力,发包方主动将50万元人身损害赔偿款支付给申请人向某。8月20日案件执行完毕,历时仅18天。

  执行工作既是人民法院的“重头戏”,也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命草”。吉首法院执行法官尽心尽力为申请人排忧解难,既将司法的力度与温暖送到群众心中,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也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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