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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清任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作者:李立楠   发布时间:2021-08-27 16:36:00


颁发任命书。

  8月27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黄文清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其为县人民法院代院长。现场举行了颁发任命书暨宪法宣誓仪式。

  黄文清在供职报告中表示: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法院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和根本保证。我将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岗位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积极履职尽责。时刻牢记肩上的使命和责任,珍惜工作岗位、勤奋工作,绝不得过且过、消极应付。我将以人民为中心,以法院审判事业为己任,以勤政务实的干劲和作风,努力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恭城法院审判事业发展恪尽职守、尽心尽力。

  三是精诚团结、廉洁自律。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同学习党章党规贯通起来,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带好班子、带好队伍、精诚团结,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底线,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廉洁自律、廉洁司法。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意识,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积极完成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接受监督,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绝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与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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