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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公司“人账两空”,看丹寨法院如何执行
作者:王云 田应涛   发布时间:2021-09-01 14:53:27


    近年来,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在做好营商环境工作的同时,对涉民生执行案件快立快结,让民生工程切实落地,维护好丹寨的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6月,该院受理赵某与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件系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向案外人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位于丹寨县南皋乡石桥村某村落民宿装修工程,同年11月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该工程的房屋墙体装修约600平方米的工程量分包给赵某,双方并就工程量单价以及工程款支付方式作出明确约定。赵某雇请民工完成房屋墙体装修后,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民工又向赵某索要工资,无奈之下的赵某将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确定,由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赵某支付工程款6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判决生效后,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发现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账户仅有400余元,同时公司注册登记地址系虚构,并无实际经营场所,公司及法人代表电话均已不再使用,赵某提供给法院的被执行人联系方式提示为暂停服务,公司和股东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游戏,“人账两空”。为兑现胜诉当事人赵某权利,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执行法官加大对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产调查力度,通过几次辗转凯里、雷山、贵阳等地的调查,发现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并未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权利。法院将案件调查情况以及申请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赵某,赵某要求追加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案件被执行人。

  法院依法追加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为该案被执行人后,细致的执行法官发现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暨公司法人代表代某某名下在贵阳某地拥有房产,法院随即对其房产进行查封,并依法将查封裁定书送达给代某某及家属。对案件疑惑不解的代某某多次向办案人员咨询相关案情,执行人员对其耐心释法后,自知债务责任已经不能推卸后的代某某于2021年8月下旬将案款全部汇入法院执行账户。

  本为被执行公司“人账两空”的涉民生工资案件,执行法官利用法律利器圆满执行完毕,兑现当事人胜诉的权利,维护了法律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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