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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法院出具首份“诉前调”案号调解书
作者:梁磊 刘敦学   发布时间:2021-09-13 15:47:55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精神,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泗水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工作。近日, 该院圣水峪法庭使用“诉前调”案号为纠纷当事人出具一份调解书,有效防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再次进入诉讼程序。

  对应当受理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纠纷,泗水法院及时指派调解员开展工作,并安排审判辅助团队成员随之跟进。对于调解成功且当事人要求出具文书的纠纷,以“诉前调”字号为双方出具调解书,不再转入诉讼程序;对于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入诉讼程序。

  今年以来,泗水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创建“无讼社区”,引导群众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构建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的同时,紧密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实质性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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