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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法院四项举措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作者:甘璧霆   发布时间:2021-12-10 14:10:29


  近年来,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的特点,发挥基层法院贴近群众、靠近基层的优势,加大对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的法律保护,形成良好的关爱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局面。2018年扶绥法院荣获“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荣誉。2021年扶绥法院立案庭、刑事审判庭荣获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

  发挥审判职能,精准关爱保护

  2015年6月,扶绥法院成立了家事审判法庭,集中管辖家事审判案件。2021年5月,在家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原有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成立了少年法庭,集中专业化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各类案件。2017年以来,扶绥法院共妥善处理的涉困境儿童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402件,其中离婚纠纷案件涉及困境儿童权益纠纷387件,抚养纠纷案件10件,抚养费纠纷案件5件。

  为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切实保障困境儿童权益,建立涉案困境儿童成长档案,记录涉案困境儿童的相关情况,以便于案件的妥善处理和后续服务。在刑事案件中,对无人看管教育而走上歧途的少年建立成长档案,从受理案件起就加大社会调查力度,分析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实施感化教育、定期回访并做好记录,帮助其认识错误、正视问题、回归家庭、回归校园、回归社会,走上人生正轨。在家事案件尤其是离婚、抚养纠纷中,调查核实涉案困境儿童的生活环境、家庭关系、性格习惯,听取其意见,做好情感疏导,从最有利于其成长的角度出发进行调解、判决,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审理造成的负面影响,帮助孩子与父母之间继续维系情感,并在案后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方式,及时掌握涉案困境儿童的成长近况,督促监护人履行义务。

  扶绥法院设立专门的心理辅导室,让困境儿童在诉讼过程中感受到轻松温暖的氛围。选送家事法官参加心理学课程培训,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官均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在审理涉心理问题的困难儿童时更加专业。建立心理干预机制,邀请高校专业人员担任心理咨询师,与家事法官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家事法官负责背景资料收集、干预方案制定、评估报告汇总等基础性工作;心理咨询师负责心理访谈、测评、评估等专业性工作;建立个案心理干预档案,定期进行资料汇总、分析研讨、提炼经验做法,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困难儿童救助时更加精准、高效、专业。

  联动维权,合力化解纠纷

  从2011年起,扶绥法院与县妇联在立案、刑庭、民事、执行庭均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并在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纳入大调解工作机制,形成了维权大格局。在受理困境相关维权案件过程中,注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以调解方式结案,帮助困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筑起坚实堡垒。

  “妇女儿童维权岗”以权益保护为目标,发挥法院女性干警在维权工作中的优势,针对涉案困境儿童的抚养、照顾、教育、医疗等现实问题进行跟踪处理,防止其权益受损;建立与妇联的定期交流、情况通报、信息反馈、妇联审判监督员等工作机制,共同化解群众反映的困境儿童问题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为辖区内困境儿童的权益保驾护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则是在“妇女儿童维权岗”成功基础上的“升级版”,以诉源治理为目标,将农村留守儿童列为重点关爱保护对象,促成人民法庭与公安、司法、民政、妇联、教育、社区、村委等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长效合作,建立工作站、委员会成员间共同开展纠纷联调、委托调查、心理干预的工作规程,对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留守儿童问题进行妥善处理,避免纠纷升级进入诉讼,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在父母外出时有人照顾、在父母离异时有人抚养、在迷茫失落时有人开导、在遭遇欺凌时有渠道维权。

  贯彻司法为民服务理念,依法开展司法救助

  扶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上门立案、司法救助、诉前联调、心理咨询、妇女儿童维权热线等特色服务。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加强司法援助救助,主动降低司法救助门槛,使困难群众仅需提供所在街道、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即可申诉诉讼费用的减、免或缓交。近三年来,共为符合条件的弱势妇女儿童减、免、缓交诉讼费31.72万元。真正实现让有理没钱的弱势妇女儿童打得起官司,维护得了自己的权益。截至2021年9月,扶绥法院立案受理涉困境儿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案件31件,救助人数43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额总计29万元,其中最低救助金额3000元,最高救助金2万元。2021年9月29日上午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26名救助申请人或家属代表到场参加活动,资金使用率达100%,有效缓解了困境儿童的实际困难,获得了广泛好评。 

  广泛开展宣传,增强维权意识

  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主题教育活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法治教育活动,通过法治教育课、模拟法庭、法治文艺节目、“法院公开日”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普法工作,帮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违法犯罪倾向及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2017年以来,该院12位法治副校长共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主题课35场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主题“法院公开日”5场次,到学校开展摸拟法庭活动3次,法治文艺节目进校园2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一万多份,受教育儿童及青少年达2万多人次。同时,在中东、东门人民法庭建设了法治教育基地,使当地的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了更优质的法治教育资源。该院还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活动,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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