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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普法新形式:系列案件诉前答疑
作者:董曲折   发布时间:2021-12-17 15:52:30


  近日,四川营山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受理了一批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系数个自然人分别起诉南充某装饰公司,据统计,已立案受理的和即将可能起诉的达三十余件,属于群体性纠纷。

  经过对已受理案件的初步审查,此系列案件中原告均没有证据证实供货单上载明的吕某和张某是南充某装饰公司的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此外,原告提供的支付凭证亦不能证实是南充某装饰公司或者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所支付,即原告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能达到其主张的诉讼请求。

  为帮助三十余名出卖人有效起诉,避免司法资源浪费,民三庭的法官、助理与书记员齐上阵,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普法宣传,给其讲解诉讼流程和举证责任,最终多数的当事人撤回了诉讼请求,决定待确认买卖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后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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