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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交通信号设备只图“好玩” 男子获刑一年十个月
作者:徐西江   发布时间:2022-01-13 15:17:11


  一名男子把毁坏交通信号灯箱当成了取乐的游戏,看到因自己任意改变交通信号导致交通拥堵,觉得十分“好玩”。然而他独特的取乐方式也让自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日前,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今年31岁的杜某是山东省郯城县某村的农民,小学文化。杜某2016年5月开始破坏郯城城区交通信号灯机箱,把仪器卸掉后偷走当废品卖钱,因此他因犯盗窃罪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出狱后的2020年4月,杜某故伎重演,在拆卸仪器时无意中调换了里面的联线插座,发现信号灯跟着发生了变化,车辆根据错误的信号灯信号通行,很快造成了拥堵,就觉得很好玩。于是,他就不再拆里面的仪器,只是撬开灯箱的锁,调换里面的控制线玩。因此,他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出狱后,杜某再次想到调换信号灯带给他的“快乐”,于是手就又痒痒了。 2021年6月份以来,杜某又多次在郯城城区人民路与文明路交汇路口、郯中路与人民路交汇路口等处,任意损毁信号箱等交通信号设备,涉案价值4119元。2021年6月,杜某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被逮捕。到案后杜某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

  郯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因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宽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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