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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护航胜诉当事人过“薪”年
作者:张馨予   发布时间:2022-01-30 10:43:13


  “法官,啥时候执行到钱,给我们好过年?”逢年过节,人民法院执行局就成了最喧闹之地。为了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打击对生效法律文书拒不执行行为,保障当事人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精密部署,利用被执行人年底进账回款的黄金时机,开展2022年第一次大规模集中拘留行动,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

  与往年不同的是,本次象山法院“春雷行动”并没有大张旗鼓地点兵出征,而是暗中紧锣密鼓地行兵布阵,拉长阵线,将拘留行动作为常态化活动。 

  “本次我局春雷行动周期为半个月,分为四个行动小组,4人一组。没有统一行动时间,大家见机行事!紧密联络申请人,结合公安机关反馈的行动轨迹和信息,获取被执行人的确定住所,用我们小团队的灵活性、主动性,各个击破。”在指挥中心“春雷行动”部署会议上,执行局局长如是说。 

  民生关情无小事,法院护航过“薪”年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涉民生之事无小事。每到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总会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和痛点。年底讨薪是农民工兄弟眼中头等难事,也是执行法官眼中念兹在兹的头等大事。

  在本次“春雷行动”中,就有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被作为本次行动头号重点办案对象。为农民工声讨正义,亦是本次行动中义不容辞的一役。

  在本案中,被执行人邓某某是负责装修的包工头。申请执行人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2018年8月,被执行人承包象山区瓦窑彰泰城小区两户业主的装修工程,负责砌墙和楼面倒现浇的工作。工程完工后,双方结算,被执行人尚欠申请人施工劳务费2万元。

  经过立案、审理,该案进入执行后,被执行人邓某某一直拒绝不配合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法院穷尽一系列财产调查措施后,也并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暂时终结本次执行。

  2022年1月20日,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两名法警队员一大早潜伏在邓某某住所处,敲开门后破门而入,刚从梦中惊醒的包工头邓某某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举擒拿,两名法警已将其控制并准备进行司法拘留。邓某某无计可施,表示愿意当场支付拖欠数年的工资款项16000元。

  “法警大哥和法官们,谢谢你们!多亏了法院,让我拿到拖了多年的工资,可以回家给老人孩子买点东西了。今年是我过得最舒心的一个年了!”申请人紧紧握着身边法警的手,难掩喜悦之情。

  奋勇直追逐正义,法网恢恢无疏虞

  1月21日清晨,两位法警不顾寒风凌冽,蹲守在象山区二塘乡第二水产养殖厂附近一座破败的厂房附近,等待被执行人现身。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樊某某向申请人借款经营一所木材加工场,被执行人对该债务真实性没有异议。却以“生活困难,吃饭都没钱”为理由,一而再再而三拖延还款期限,并口出狂言,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依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该院法警在樊某某住所处蹲点埋伏。在拘捕过程中,樊某某慌张出逃躲藏,不见踪影。拘留行动一时陷入僵局。在申请人自告奋勇地带领下,两名法警随其登上木材厂房房顶,用望远镜四下搜寻,果见樊某某矮身躲藏在厂房背后的荒地草丛里。法警按兵不动,绕至厂房后门,潜行至其身边。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樊某某再次挣脱,慌不择路而逃。两名法警紧随其后,开展了一场“追逐大戏”,三人沿河边狂奔足足三公里,最终樊某某体力不支,束手就擒。

  在押送被执行人樊某某进拘留所进行核酸检验时,被执行人提出希望宽限其一晚时间,或有办法筹款还债。法警依言放樊某某归家,并叮嘱樊某某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被执行人经过此次锲而不舍的“追击战”,再没有耍滑头,连夜卖掉一批木材。第二日一早,被执行人就委托亲属来法院上交执行款项4万元,并承诺剩余的执行款一定年后还上。考虑到樊某某认错态度较好,且言而有信,法院改变了原来拟司法拘留决定。对其教育训诫后,放樊某某回家筹款过年。

  不拘一格出奇策,狡滑“老赖”终现身

“太神了,被执行人真的出庭应诉了!法官你们快来!快!”2022年1月18日早上,承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的一个电话,立即带领两名法警十万火急地驱车赶到临桂区人民法院两江法庭。

  原来,该案一直是一块极难啃的“硬骨头”。本案系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在临桂县两江镇306省道旁有房产可供执行。该案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封了该处不动产。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某提出请求:希望法院解封其房产,让其续贷,这样其能够尽快还款并且能够少还部分利息。刘某某甚至列出详尽的还款计划。申请人见状,对此提议也表示赞同。为了推进执行进度,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本次和解协议。同时,承办法官也义正言辞地告诫刘某某:“解封房子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本院解封房子以后,你未通知本院擅自将房子卖给别人,所得房款又未清偿本案债务。导致本案执行不能,那么你的行为将构成拒执罪,本院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惩。清楚了吗?”刘某某满口答应。然而在法院依言解封其房产后,刘某某立即转卖他人,所得房款分文未用于偿还债务,还款计划搁浅,甚至连刘某某本人也“黄鹤一去不复返”。

  2021年3月15日,因被执行人刘某某恶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的行为涉嫌违反拒执罪,象山区法院将其案件情况说明和证据移送至区公安分局进一步立案侦查。奈何刘某某早已闻风而逃,公安局采取了一系列调查措施后亦未发现其行踪。

  数月过去,眼看本案执行陷入僵局,申请人叫苦不迭,后悔当初不该同意解封房产。执行法官忽然生出一计,建议被执行人向该不动产所在地的临桂区法院提出撤销之诉,撤销被告与第三人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

  果不出法官所料,人间蒸发已久的刘某某于2021年1月18日早上出现在临桂区法院两江法庭出庭应诉。执行法官收到申请人的线报,协同两名法警风驰电掣地火速赶往临桂。在临桂区法院两江法庭出示证件后,当场便欲对刘某某实施司法拘留。

  在法警的合围下,刘某某已插翅难飞,等待她的将是在高墙里“欢度”春节。此时刘某某已经慌了神,当场提出还清本案所有案款,在法庭上当庭一次性偿清18万元。本案至此宣告完美执行完毕。

  春雷一声发,惊燕亦惊蛇。本次“春雷行动”执行集中拘留于年前完美收官。象山法院执行局干警兵分四路,上令下从,内外配合。截至年前,该院共搜查被执行人住处19处,集中拘传13名被执行人,拘留7名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支付案款35.52万元。干警通过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失信惩戒、强制执行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消极配合、拖欠案款的被执行人,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根治社会“执行难”的痛点。

  法律的终点是公正。执行作为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就要在实际工作中锲而不舍、斗智斗勇,化解难处,疏通堵点。强中取巧,曲张有度。既有惊涛骇浪,无坚不摧之威;也有中流砥柱、稳如磐石之功;更有静水流深、润物无声之慧。让法律裁判从“写在纸上”落实到“地上”,将公平正义送到群众心里。以热气腾腾的司法实践,更好地诠释法治的宽度、厚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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