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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招摇撞骗 岳池县一男子被判刑7年
发布时间:2022-02-24 15:42:55


  近日,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冒充警察诈骗、招摇撞骗的案件,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并退还被害人;没收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可以安排工作的“警察姐夫哥”

  2020年10月,一名黄姓男子经常光顾兰某打工的奶茶店,一来二去,兰某与黄某相熟。一天,黄某着“警服”到店买奶茶,并称自己在岳池县刑警大队工作才下班,兰某与其同事深信不疑。随着交往的深入,兰某与黄某确立了恋爱关系。

  2021年2月至5月,黄某以能安排兰某弟弟兰某甲及其女朋友侯某在岳池县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上班,需打点关系、办理警校毕业证等为由,先后骗取兰某甲、侯某人民币共计155000元。

  穿“警服”出入网吧的“国际刑警”

  田某某在岳池县某镇网吧当网管,与经常来网吧上网的黄某相识并互加微信。通过黄某的朋友圈,田某某看到黄某穿“警服”持“手枪”的照片,后黄某告知其是岳池县刑警,黄某还经常着“警服”到网吧上网。2021年3月,黄某告知田某某可以安排其到岳池县公安局当辅警,并以需要交预约报名费、体检费、打点关系费等各种理由骗取田某某人民币4500余元。

  期间,田某某将黄某介绍给网吧老板胡某某。

  “老胡,我和你说,你可要保密!”在与胡某某交流中,黄某说出了惊人言论,“我花40万成了普通刑警,又花了20万就成了国际刑警,这属于中央直管,经常出差到缅甸,我父亲是正团级干部,任武装部部长…...”

  在骗取了胡某某的信任后,黄某编造给派出所所长送礼等各种理由,先后向胡某某借款人民币共计6000余元。

  截至案发,黄某通过假扮“警察”骗取兰某甲等6名受害人16万余元。

  除了假扮“警察”招摇撞骗外,黄某还虚构工程项目欺骗父亲好友蒲某某,以可安排其承包工程项目为由,骗取蒲某某人民币共计16万余元。

  虚假身份被识破落入法网

  钱拿出去,事情却迟迟不能办成,胡某某、蒲某某等人相继发现事情蹊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7月22日,黄某因涉嫌诈骗罪、招摇撞骗罪被岳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岳池县检察院以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向岳池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蒲某某的财物,数额巨大;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招摇撞骗罪,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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