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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主动把宝马车开到法院 诚意促成执行和解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22-04-01 14:33:34


当事人把宝马开到法院。

    3月29日上午,在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门口,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将自己名下的宝马730i豪车交到该院执行法官手上,从而顺利地完成了该案的执行和解。是什么促使张某内心发生了如此巨大的改变,促使其主动向法院移交其名下宝马豪车呢?这事还要从前段时间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细致入微的说服劝解工作说起。

  该案进入到执行程序后,因为张某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和限高名单措施,并冻结其名下若干银行卡账户。经营受影响的张某通过电话方式向法院表达希望执行和解,保证将分期履行欠款,并申请法院暂时解除对其纳入失信、限高名单的措施。与此同时,执行法官通过信息化查询系统发现张某名下有一辆宝马730i豪车,便在电话中明确告知其有财产拒不执行行为的危害性,如果要达成执行和解,只有主动交出宝马730i豪车,才能向申请执行人展现执行和解的诚意。如果不主动交出宝马730i豪车,法将法院将采取更为强硬的执行措施。迫于法院巨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张某在规定时间主动将其名下宝马730i豪车开到法院门口,交到执行法官手上,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执行法官立即与辅拍机构工作人员一起对宝马730i豪车进行勘验,核实该车辆的车牌号、型号、外观与车辆信息查控系统数据一致后便安排人员护送至法院指定停放场所。其实刚开始,张某还是担心场地过于简陋导致豪车风吹雨淋或无监控被他人刮伤。但当看到法院指定的停车场所为二层仓库,且有专门安保和监控,张某便放下了心中的疑虑,对法院善意文明的执行工作表示满意。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其和解方案,但如不按时还款和归还相应的建筑设备,将依法申请法院拍卖被执行人张某的豪车。

  执行法官提示:执行和解是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手段,而不是被执行人规避、拖延执行的工具。执行和解不能仅是“好言好语”,还要“真金白银”。被执行人一定要按照执行传票如实申报财产,莫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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