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官风采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他,用警徽践行使命和担当
——记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刘黎明
作者:张丽娟 郑文军   发布时间:2022-04-13 15:27:00


  1996年,他怀揣着对司法的热忱,走进了人民法院。在坚守初心中做好司法警察工作,工作中开拓进取,努力为审判做好辅助工作。他是宣传的排头兵,在法院故事中展现司法新形象。在司法新征程、逐梦新时代的道路上,用行动擦亮警徽的底色,用奋斗绘就璀璨的明天。

  他就是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刘黎明。一位有着20多年警龄的司法警察,一位多次受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的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做好服务,打通为民办实事“最后一公里”

  司法警察大队,是人民法院的第一窗口和安保第一关,也是人民群众接触法院工作的第一站。在对司法警察工作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的新形势下,他注重学习、勤于创新,始终是刘黎明在司法警察工作中坚守的信条,他积极引导、不断进取,真正打通了司法警察为民办实事的“最后一公里”,尽最大努力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负担。

  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法院干警们纷纷加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刘黎明丝毫没有忘记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运用自己的知识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他着眼大局,心系群众,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他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鼓励群众自觉扛起社会责任,及时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确保群众需求在疫情期间也能及时得到回应。同时,他以“文”抗疫,做法院抗疫工作的宣传者,竭尽所能地传递法院抗疫正能量。多篇法院抗疫文章被河北法制报、沧州法院网等媒体报刊发表。

  群众利益无小事。用真情融化当事人的“内心坚冰”,是刘黎明开展信访维稳工作的法宝。在一起欠款纠纷执行信访案件中,面对当事人拒不配合的态度,刘黎明没有放弃,他紧紧围绕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不理解进行层层剥茧,用耐心和倾听去了解案情,用法律和道理去化解矛盾,用真诚与平和去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申请执行人最终放弃了信访念头。

  履职尽责,严格坚守

  “你好!请停车,接受体温测量。”

  “你好!请您注意保持距离,耐心等待。”

  “请戴好口罩,做好消毒,防范病毒感染。”

  “多通风、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2022年3月,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在沧州发生后,身为司法警察的高度自觉性和保卫人民法院安全的深切责任感,让刘黎明时刻密切关注着疫情的发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学习领会。刘黎明深刻认识到,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就是战时,就是战场。面对疫情防控这个急难险重的任务,必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他全面、及时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工作,有效进行疫情防控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这个特殊的防控战线,法警不仅要负责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还要抓好法院安全防控值班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他的身影。2022年3月12日,刘黎明早早来到法院小区,为马上开始的值守做准备。值守开始后,他严格执勤,禁止外来人员、车辆入内,对进出业主实施出入登记、体温检测登记。并保障疫情期间空间清洁,降低感染风险,站好每一班岗,坚守好大门。身着警服,面戴口罩,手戴手套,严格对每一名进出人员进行检查,督促进出业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抗疫的路上,刘黎明既当战斗员,又当宣传员、快递员,战场换了,阵地变了,但作为共产党员的初心没变,作为警察的本色未变。院防控指挥部下发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法警队提出了严格的人员入院管理、加强应急处置等工作要求。在接到院里下达的安排部署后,刘黎明深知任务的艰巨性和挑战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事,兢兢业业的做好疫情期间司法警务保障工作,就是对疫情防控的最大贡献。院门口是法院抗击疫情的第一线,也是最危险的地方,接触的人多,被感染的几率也就最大。但他想到的只是机关的安全、同事的安全。每天准时上岗,风雨无阻,他不断改进工作,让防控工作更加规范、文明、温馨,为法院安全提供了切实保障。

  在疫情防控中,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法院负责在法院小区卡点执勤。由于该监测点不具备吃住条件,执勤条件艰苦。检测工作中,经常顶替年长的干警值班,时常一天工作十二三个小时,有时候午饭变成了晚饭。在疫情面前,他用责任和担当捍卫着“大”家,忠实履行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在这样高强度工作中,他有好几次被居民这样问道:“你是法院的党员,做好法院的工作就行了,这么认真不是多此一举么?”他笑了笑回答:“我是党员,人民法院干警,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分忧是法院干警的责任!”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共产党人。作为党员,更应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忙碌的工作中,他一直不忘鼓励同事们斗志,激励士气。特别是新入职的年轻干警,刚大学毕业步入工作岗位,他经常与他们谈心交流,关心他们思想进步,帮助他们解疑答惑,使其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干好工作的信心。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阻击战中,他奋力拼搏,牢牢把好了法院疫情防控的第一道关口,守护着百姓康宁,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若有战、召必上”的誓言。以实际行动彰显着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旗帜作用,诠释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不辱使命的责任和担当。用敢打硬仗、服务人民的职业精神守护着安全,用钢铁一般的身躯和一心为民的热情书写着人间大爱,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院人的责任与担当,让警徽在防控疫情斗争一线闪闪发光。

  做好法治宣传,展现法院好形象

  工作之余,刘黎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全力推进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展现新时期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他努力做写作信息、宣传、调研的“排头兵”。2021年,刘黎明共计撰写宣传稿件153篇,对法院的典型案例进行报道,传递法院正能量,多篇稿件被媒体刊物刊发。他被孟村县委宣传部和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县宣传先进个人和沧州市法院系统信息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刘黎明坚持以点滴积蓄力量,用文字弘扬公正司法之声。他还努力做普法宣传的“好旗手”。积极参与法院“法雨春风-法治进校园”活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普法工作,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赢得群众的赞誉。

  刘黎明同志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迎接挑战、砥砺前行,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在务实肯干和奋发进取的步伐中不负使命,用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