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悬赏公告显成效 发布次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作者:熊中文 肖达筠   发布时间:2022-06-23 16:16:41


    6月20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被执行人迫于悬赏执行措施的强大法律威慑力和舆论压力,主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申请执行人向法院送来了表示感谢的锦旗,充分肯定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2017年9月14日,赵某以经营餐馆需要资金为由,向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5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并由杜某担保。借款到期后,赵某未按时归还借款及付息,杜某代为归还。代偿后杜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将赵某起诉至清流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赵某于2021年2月10日前还10000万,3月30日前还20000元,5月30日前还20000元。到期后,赵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送达执行通知等相关材料时,发现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经查询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清流法院执行局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并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迅速发出悬赏公告,利用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平台等转发扩散,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悬赏公告发出仅1日,被执行人赵某就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杜某,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杜某为承办法官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