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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法院:被告自带点钞机 当场履行三十万
作者:段祖号   发布时间:2022-07-15 15:24:49


  “刷刷刷”,7月14日,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白雀园人民法庭响起了点钞机运转的声音,随着最后一摞现金点验完毕,显示的金额定格在了30.3万元,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也圆满解决。

  原告刘某经营了一家新农村超市,经常到被告卢某、邹某在镇上经营的一家超市购买白酒。为采购620件白酒,2019年9月,刘某按照卢某、邹某要求,将40万元的购酒款如数打入了指定账户,但一个月过后,卢某、邹某仅交付100件白酒,并就剩余白酒出具了欠条。虽经刘某多次催要,仍不能按期交付。

  2022年5月,刘某将卢某、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交付剩余的白酒。白雀园人民法庭负责人王建志沟通中,了解到卢某、邹某近些年因特殊原因导致经营不佳,已无力交付这么多货物。第一次开庭虽调解无果,但王建志仍继续背靠背调解,力争缩小双方心理预期,案件也出现转机。卢某、邹某表示,愿意将剩余白酒作价30.3万元,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刘某,获得了刘某的同意。

  几天后,卢某、邹某提着装满30.3万元现金的布兜和一台点钞机,如约来到法庭。在王建志的见证下,刘某仔细清点了现金,确定足额足数后,当场签署了收条,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近年来,白雀园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桥头堡”作用,紧抓“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扎实做好法庭工作,提升法庭工作水平,不断高效为民解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提升地方基层治理法治化能力水平,极大提升了辖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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