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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对总”多元解纷 “价格调解”化解纠纷在诉前
作者:莫仁璇   发布时间:2022-08-29 16:35:07


调解现场。

  2022年8月24日,一起因租房产生的矛盾纠纷在广西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调解”下,成功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陆续与中央台办、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协会等单位建立纠纷解决机制。

  “总对总”是什么?

  “一次对接、全国覆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旨在发挥中央国家机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的指导管理职能,将各单位分散在省、市、县、乡各个层级的调解资源进行最大限度集约,并集成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实现“一次对接、全国覆盖”,做到“一平台调解、全流程在线、菜单式服务、一体化解纷”。

  柳北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力做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贯彻落实最高法对“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的要求,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认证了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将与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的多元解纷机制从线下拓展到了线上。柳北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对适宜用“价格调解”方式的案件委派到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调解。

  在一起因租房产生的矛盾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租客朱某和房东秦某于2022年3月13日在退租房屋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朱某要求房东秦某退还租房押金,但房东秦某以案涉房屋内沙发和窗帘被朱某家养宠物损坏为由拒不退还押金。双方当事人之间在诉前调解初期对案涉房屋内被损坏的沙发和窗帘的价值存在较大的争议。

  柳北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法官在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点后,认为该案适宜采用“价格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因此通过线上委派的方式邀请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参与该案调解。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在接收案件后,调解员对案件涉及的价格问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以该中心的评估结论作为调解的基础。于是调解员综合考虑了沙发和窗帘的市场价格、材质配件以及使用年限等多方面的因素并采取现场勘验、市场调查等方式对案涉的沙发和窗帘进行价格评估。在评估结束后,柳北区人民法院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的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出示了价格评估的结论,并为双方当事人答疑解惑,双方当事人均对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评估结论予以认可。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评估结论的基础上很快达成调解协议,且当场履行完毕,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2022年,柳北区人民法院联动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机制逐渐从家事领域拓展至民事案件的其他领域,在有效化解因标的物价格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方面取得较明显的成效。为满足群众日益多元化的纠纷化解需求,柳北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与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的合作,大力推进在线调解应用,促进价格争议纠纷更加公正高效化解,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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