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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法院:法治文明进校园 青春无毒拒欺凌
作者:唐柳丽   发布时间:2022-08-31 16:15:00


法治课现场。

  暑热消退,秋意渐至,学生们迎来新学期。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8月26日、28日,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官李楚云一行前往桂林市十七中学,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为该校高中部及初中部师生带来新学年“开学第一课”——“校园无欺凌、青春不‘毒’行”新生法治教育知识“大礼包”。

  李法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针对高初中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知识结构和实际需要,通过视频、图片等方式,以真实案例,图文并茂地向师生讲述了校园欺凌的概念、行为方式、表现特征,危害程度等。她还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向同学们讲解了实施欺凌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引导学生敬畏法律,在生活实践当中做到知法守法,真正让防范校园欺凌入脑入心,既不做校园欺凌行为的施暴者,也要防范被欺凌。

  同时,李法官以播放法律知识PPT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形式,介绍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导致吸毒的原因以及如何拒毒防毒等禁毒知识,通过以案释法、互动授课,帮助同学们认识毒品的隐蔽性、易成瘾性以及其社会危害性,引导学生们树立禁毒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整堂法治教育课以生动、详实的内容,丰富新颖的案例,有问有答的互动讲解博得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以预防欺凌、禁毒教育课作为‘开学第一课’,不仅让青少年从思想源头上建立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而且营造了校园无欺凌的良好宣传氛围。”桂林市第十七中学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象山区法院高度重视校园普法教育,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不断向青少年敲响防毒拒毒警钟,深植“拒绝欺凌、拒绝毒品”意识;进一步引导更多的青少年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团结友爱,为持续深化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共同营造“校园无欺凌,青春不“毒”行”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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