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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法院:做足判后功夫 力求“事心双解”
作者:刘宗红 徐西江   发布时间:2022-08-31 16:21:59


  今年以来,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在答疑、回访、约谈、提醒环节“四手联弹”做足“判后”功夫,力促案结事了,让当事人“事心双解”。今年1--8月份,郯城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2.56%,居全市第一位、全省第4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判后答疑解“心结”。该院专门制定《判后答疑工作细则》,规范答疑程序,明确答疑主体,细化答疑措施,确保做到“有疑问、必答复、有答复、必及时”。法官在结案之后会随案发放《判后答疑告知书》,清晰告知当事人答疑内容、答疑程序、答疑次数和例外情形,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判后答疑”窗口,开展现场答疑和预约答疑。办案法官采用口头答疑与书面答疑、面对面答疑与电话答疑、法院答疑与上门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坚持简案快答、难案慎答,努力让当事人明法、认法。

  判后回访促事了。该院依托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在网上送达裁判文书时,同步向当事人发放回访短信,征求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郯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的案件电子回访率达100%。该院对电子回访过程中回复“不满意”的当事人进行重点关注,通过12368专线进行电话回访,能当即答疑的由接线员直接处理,不能处理的第一时间推送给案件承办法官,24小时内做出回复。在“上诉犹豫期”内,对电话回访后仍不满意的当事人及时进行上门回访,发放同类二审案例参考,减少其不合理预期,对其诉求进行解说,坚持寓情于案、寓理于案、寓法于案,引导其权衡利弊,息诉罢访。

  判后约谈减上诉。对于经答疑、回访仍然上诉的当事人,案件承办法官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在办理上诉手续的同时对其进行约谈,如果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有和解意愿,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和解。该院判后约谈工作启动以来,有60起案件经约谈不再上诉,占提出上诉案件的20%。

  判后提醒促履行。在有执行内容的裁判文后另附一页“强制执行风险提示”,这是该院开展“判后提醒”的创新举措。“风险提示”详细列举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和责任,包括信用惩戒、损失扩大、强制措施等,算好拒不履行的“法律账”“经济账”“名誉账”,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判后提醒措施推行以来,有526名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全院新收执行案件同比下降了22个百分点,从源头上减少了执行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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