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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法院:“预处罚通知书”助力案件快速执结
作者:朱淑博   发布时间:2022-09-30 13:50:02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对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齐某发出了《预处罚通知书》,通过惩戒预警促使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了义务。

  原告康某购买位于安阳市文峰区老城区的一处房产,并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但在交房过程中康某发现该房屋被齐某非法占用,故将齐某起诉至法院,望法院依法支持。法院受理后,判决被告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房产腾清并交付原告,但齐某迟迟未履行。

  2022年8月3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鉴于案件涉及房屋排除妨碍纠纷,比较复杂,执行干警先后三次去现场勘查,实地了解房屋具体情况。在多次做被执行人齐某工作无果后,又想方设法联系到其女儿,对其女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9月21日,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齐某发出“预处罚通知书”,迫于压力,齐某最终主动在9月26日将占有的房产腾清直接交付给原告康某。该案件从2022年8月3日立案到9月26日圆满执结,仅用一个多月时间。9月28日,康某将一面印有“执行先锋 财产卫士”的锦旗送到了文峰区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快速将案件执行到位。

  什么是《预处罚通知书》

  《预处罚通知书》是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相关人员,在正式作出处罚决定之前,通知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履行义务。若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将不再处罚;若规定期限内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对其进行实质处罚。

  《预处罚通知书》以正式法律文书的形式将口头警告书面化,对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既可以达到打击违法、督促执行的目的,又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惩戒性和灵活性的良好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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