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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法院:“小案”精办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作者:陈凯龄   发布时间:2022-10-09 14:02:59


  近日,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由“毒油条”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据了解,这是顺昌县首例被告人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的公共利益损害而进行适当补偿的案件。

  基本案情

  郭某官在顺昌县某乡镇经营一家小吃店。2021年9月至11月间,其为使售卖的油条口感更加酥脆更受欢迎,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宣传告知不能在油条中添加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下,仍故意为之。

  经检测,其店内制售的油条内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8.13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小案”实办

  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确保司法公正,该案审判长游学旺多次带领办案团队到县检察院、县食安办、县消委会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走访交流,认真听取和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对案件的调查情况。

  “该案看似普通,却切切实实关系到百姓的舌尖安全。因本案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必须严厉打击犯罪行为,还应该引导被告人承担社会责任,弥补自身过错。”审判员郑彪提议。

  在法官的释法说理和帮助引导下,郭某官对自己为谋私利不顾群众健康的行为深切忏悔。7月28日,其自愿向县消委会提供2万元作为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补偿。

  “小案”精办

  “对于这起‘毒油条’案,我们若只是一如往常的宣判了事,就不能对食品经营者起到更大的警示作用,也无法更好的借助这个案件对群众进行普法。”刑庭庭长胡月琴陷入沉思。

  8月初,审判团队再一次召开会议对该案进行研究,并就如何运用好被告人提供的2万元,积极与院综合办对接商讨对策。目前该款已全部用于由县法院牵头主办的“每食每刻 与法同行”食品安全网络有奖答题活动的策划及奖品购买。

  据悉,共有2000余名网友参加了本次活动,其中大大多数网友获得了精美奖品,使网友更加积极踊跃的推广、参与竞答活动,在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享受答题乐趣。

  “小案”深办

  8月中旬,顺昌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经营者、消费者等各界代表到庭旁听。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案件事实做了详细的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认真听取被告人陈述。庭后,合议庭结合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及认罪态度,召开会议专门对该案的定罪量刑进行探讨。

  最终,被告人郭某官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郭某官与县检察院达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调解协议:于调解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在市级或其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我不该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该不顾群众健康在油条中添加明矾。我以后再也不敢这么做了。”被告人郭某官后悔不已。

  宣判后,顺昌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判后宣传活动,多次走访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结合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向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该做法得到了各单位及群众的认可和点赞。

  典型意义

  食品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吃得更放心、吃得更健康!该案承办法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过创新公益诉讼中,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责任承担方式,引导被告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以弥补造成的损害,并使用被告人自愿补偿的2万元举办了网络有奖答题活动,引导公众树立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为社会治理发挥了更大的公益效能,将“小案件”办出“大效果”,传递“大导向”赢得“大民生”,取得了“判决一起、教育一片、宣传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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