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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检察院切实保障律师行使诉讼权利
作者:陈雨熙   发布时间:2022-11-08 15:37:39


  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外地律师在行使阅卷、提辩护意见等诉讼权利时存在着困难。为了切实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优化律师接待渠道,进一步优化律师接待工作,努力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更为高效、便利、顺畅的辩护与代理服务。

  提高服务意识,提供便捷服务。天柱县检察院优化检察窗口服务品质,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在律师接待过程中注重文明礼仪,热心、耐心、细心,及时解决律师阅卷、转交法律意见等要求。针对材料缺漏等问题,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避免律师来回奔波,确保律师接待工作规范、有序、便捷。在保障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展现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充分利用多种途径,提升服务质效。针对因疫情、路途等原因而产生无法阅卷、提交法律意见等问题的律师,除了现场申请外还可通过 “12309中国检察网”网上申请。工作人员每日定时查看“12309”中国检察网,努力做到律师阅卷申请“当日来”、案管部门“当日审”、转交办案部门“当日转”;身份核验、预约申请、阅卷等全流程均在线操作,实现律师阅卷从“线下”到“线上”的成功转型,为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网上服务。截至2022年11月,天柱县检察院已经办理律师申请在线阅卷44次;针对网络申请不熟悉但是又不能现场办理的,律师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案件管理办公室。例如在今年受理的林某、林某等27人组织卖淫案中,辩护律师因疫情原因无法来到现场,对网上申请也不熟悉。工作人员在其将相关材料寄至案件管理办公室后及时转交给承办人,避免因一些客观原因对律师行使诉讼权利造成阻碍,切实保障了律师的诉讼权利。

  坚持内部协作,提升服务力度。天柱县检察院持续强化内部协作配合,以能动履职构建互动协作的新型检律关系,积极构建案管部门与律师之间,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纽带”的作用,当所需材料齐全后,及时转交法律意见至承办人,增强案管部门、业务部门、律师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加强与律师交流沟通。天柱县检察院定期召开律师联席会议,主动听取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改进工作,建立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队伍共建的常态机制,推动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工作协作、业务交流、沟通协调、监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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